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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协议约定房产归女方陈颖(化名)所有,而且此前该房屋系陈颖从自己单位购买的房改房,房产证一直是自己一个人的名字。但房子拆迁后,陈颖却迟迟办不出房产证,拆迁办告诉陈颖,离婚协议书的约定不具备法律效力,陈颖必须拿到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才能将补偿房的房产证写陈颖一个人的名字,否则,只能办成她和前夫董磊(化名)两个人的房证。
房子是自己从单位里买的,买的时候写的自己一个人的名字,办完房证后俩人离婚,离婚协议书上也约定房产归自己所有,为什么拆迁之后,这套房产倒成了两个人的?自己的房子还要分给前夫一半,陈颖难以接受这一事实,虽然房产拆迁已经多年,但迟迟没有办理房证。日前,家住烟台芝罘区的陈颖寻求帮助。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女方一人所有
陈颖告诉记者,她和丈夫1995年结婚,婚后一直没有自己的住房,但是婆家有两套房子,于是她和丈夫董磊一直住在婆婆家的一套房子里。孩子很快降临小家庭,本来,一家人和和美美,生活得很幸福。
后来,陈颖单位房改,无房户陈颖购得了单位的一套很小的房改房,房证上落的是陈颖的名字。因为陈颖和董磊还有孩子住的婆婆家的房子比较宽敞,他们一家就没有搬家,这套小房子一直出租着。
“实在是没办法了,实在是无法凑付下去了。”陈颖说董磊好酒,酒后就完全变了一个人,回到家里打打砸砸的,起初还只是针对东西,后来连老婆、孩子也不放过了。
为了孩子不再受苦,陈颖选择了离婚。俩人没有到法院,只是在婚姻登记处办理了协议离婚,协议规定,房产归女方所有。陈颖向水母网出示了她和董磊的离婚协议。“虽然协议上没有说明哪个房子归我所有,但我们名下就只有这一套房产。”陈颖表示,这个协议没有明确房产的具体地址,但因为俩人没有其他房产,并不会存在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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