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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
属公司合作方打着开发商旗号所为
自称广州城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前在建楼时有不少合作方等关系户,由于有部分工程款、装修款、绿化款等没有支付,他们就拿出一些房子去做了抵押(给合作方)。为了不想合作方在开盘时就拿到市场上进行低价销售,以影响楼盘的销售价格,他们跟合作方之间签有内部协议,规定这批房源至少在2年之内不得拿到市场上销售。
昨日,南方日报记者再次来到东山领汇广场,遇到了正在处理业务的几名男子,他们自称是广州城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其中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男子介绍,他们公司看到南方日报的报道后很震惊,立即介入了调查,发现这是公司的合作方打着开发商旗号所为。东山领汇在2010年就已经开盘,以前在建楼时就有不少合作方等关系户。在开始售楼之前,由于有部分工程款、装修款、绿化款等没有支付,他们就拿出一些房子去做了抵押(给合作方)。为了不想合作方在开盘时就拿到市场上进行低价销售,以影响楼盘的销售价格,他们跟合作方之间签有内部协议,规定这批房源至少在2年之内不得拿到市场上销售。
这名男子解释,当时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广州城西公司将部分房源进行了抵押,所以就没有网签进行确权备案。等到过了2年时限以后,这批房源就此释放出来,在房管局的系统里面显示预售可售的状态。而根据2年之前的销售价格,东山领汇的登记备案价也是每平方米2.5万元左右,所以他们与客户签订合同也只能按照这个价格,但实际上随着房价的上涨,这个房子至少涨了一万多,这个钱就只能另外支付。
“虽然客观上能够少支付一点税费,但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价格高了,网签通不过。”这名男子解释,他们坚决反对干这种违法行为,但合作方蒙蔽了他们,一直告诉他们公司,反复保证不会将这些房产拿到市场上销售,只是将这些房产登记备案到他们的亲戚朋友身上。合作方就通过中原地产公司,每次拿出2、3套房子进行登记备案。实际上房款都被以前的合作方拿走了。
“这种所谓的‘内部更名’方式,其实并不一定说就是关系户什么的,他可能是在开发商开始售楼之前,拖欠了工程款,所以会拿出一些房子去做抵押。比如说拖欠了做绿化的100万元工程款,他会拿10套房子先作抵押,可能这个房子的价格远远超过工程款,但这确实是存在的一种做法。但是在楼盘开售时,他不会拿出来卖,因为价格低,钱款也不是开发商收,所以就不会放出盘来卖。早在十几年前,这种做法是很普遍的,我敢说十个房产商里9个是这样操作的。”广东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企业咨询部公关主任潘慧敏对此进一步解释称,这种行为违法,最近几年遭到政府紧急叫停。
但曾经销售过东山领汇广场多套房子的中原地产相关人士介绍,这批一手楼盘其实来源复杂,既有开发商的合作方,也有开发商以前赠送的关系户,还有开发商当初私下囤积的房源,一共有上百套之多。为了不让房管局察觉,他们就通过中原地产独家代理,分批次私下每次几套拿到市场上悄悄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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