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微信
18日,烟台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接到投诉,市民王先生通过房产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但是最后他发现中介提供的收费单据总额比他之前所支付的50000元总费用少了5000多元,中介始终没有能给他解释明白。
由于买房牵涉到税、费以及中介的佣金等等,王先生不太了解中间的购买过程与手续,所以他委托了中介工作人员进行全程交易处理。王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决定委托工作人员代替他进行交易买卖的时候,对方告诉他各种税款以及中介费用加在一起需要50000多元,就算剩也就剩几百元,他就答应了。
然而,最后算账的时候,根据中介公司提供的单据,王先生一合计发现单据总和与他支付的50000元费用有不少的差距,其中5000多元的费用没有单据。
根据王先生提供的单据,记者算了一笔账:一套房子的价格为115万元,中介公司从中收取1%的劳务费用,也就是11500元,中介还帮王先生贷款20万,收取了1%的服务费2000元,房子交易所交的税30122元,再加上房产交易手续费1092元,总共也不过44714元,与他之前所交的50000元相差了5000多元。
“他们的服务与我支付的费用是不对等的。钱账对不起来不说,他们后期的服务也不行,和我交易的业主欠了物业费他们也不管,还是让我自己去处理的,耽误了我一个多星期才能装修。就这样服务还多收了那么多劳务费,我肯定要找回来。”王先生说。经过物价部门、媒体介入后,昨日下午,房产中介表示将会给王先生退款。下午3点多,王先生收到了对方的退款。
对此,市物价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购房市民,在委托中介买卖住房的过程中,一定要提前咨询清楚相关收费标准,不要被中介人员要价所迷惑,任何收费必须有明确的项目和标准,否则就是违规行为。
姓名: | 手机号: *必填 | 看房路线: |
版权所有 © 2009 烟台龙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服务声明 (鲁ICP备05034347号) 地址:烟台市北马路三水商务大厦1815室 电话:0535-6666806 全景统计
网站合作伙伴:烟台装饰协会 山东房地产网 莱山房产交易中心 网站法律顾问:山东百灵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