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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地新建为33层的安置房屋
据介绍, 三站市场新区项目就地新建住宅为高层房屋(期房),共33 层,建筑面积详见户型图。2#楼三单元采取两户型组合方式,仅限于安置被征收房屋在“等价值调换+15 m2”后超过138 m2户型档的被征收人。房产证登记面积最终以房屋管理部门确认面积为准。
如果被征收人选择就地安置,将有毛坯房和初装房选择。选择毛坯房的,按调换房屋建筑面积给予被征收人100元/m2的室内设施配套补助款,由被征收人自行配套。选择初装房的住户,不再支付室内设施配套补助款。
毛坯房标准为:水、电、暖(含暖气片)、燃气、电话、有线电视、网络管线到位,拉毛地面、墙面、顶面刮大白、室外防盗门。初装房标准为:在毛坯房基础上增加室内房间间隔,配设普通门;卫生间地面、墙面贴瓷砖,安装坐便器、洗面盆、淋浴喷头;厨房墙面贴瓷砖,安装洗菜盆、水龙头;除卫生间外,地面为压光水泥地面。
延伸阅读:特殊情况的补偿原则及其他
一、有特殊情况的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原则
1、被征收房屋实际面积与房产证登记的建筑面积不一致的,以房产证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
2、被征收的公管房、自管房,现承租人未参加过房改的,在征收公告期限内签定协议并搬家交房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产权单位同意,报市有关部门审批,符合房改条件的,可对现承租房屋进行房改;不符合房改条件的,房屋所有权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不能解除租赁关系的,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由房屋所有权人与承租人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3、被征收房屋属共有产权的,按一套房屋进行征收补偿。房屋所有权人离异要求分户安置的,依照被征收房屋产权证登记面积按等价值调换原则,在征收部门提供的安置房源中足以分割为两套安置房的,可选择两套安置房屋。
二、征收组织
1、本次房屋征收主体为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为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和建设局,征收实施单位为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通伸街道办事处。
2、征收指挥部设在建设路16号(鸿泰置业公司二楼),办公电话:15715459245、15753528647、15715459415。主要负责征收政策的解释、咨询服务与协议审签等工作。办公现场将设有整个小区的总规划方案图、调换房方案展示图,向住户公示。
3、由被征收人选定的烟台光大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被征收房屋主体、装修、附属设施逐户进行勘查评估。
4、被征收人持房屋所有权证(公管房、自管房承租人持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国有土地使用证、产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被征收人是单位的,还需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到现场审签室办理征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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