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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三部门联合下发意见,允许单位建配套住宅。消息一出,引发关注,无力购房的群体或迎来巨大利好!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教育厅联合出台《关于支持重点中小企业利用自有产权待建土地配建产业配套住房的指导意见》,对企业建设产业配套公寓相关政策进行细化。
意见规定,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以建设单位租赁住房、人才和职工周转房等产业配套住房。集体宿舍、公寓与成套住宅合理搭配,单套住房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144平方米以内。并配套建设幼儿园、中小学等。
意见中明确指出,产业配套住房严禁向职工集资、借款,不能向社会销售,防止产业配套房流入商品房市场!满足本单位职工需求后有富余的,可以向社会提供住房租赁服务。
就此,有网友看好,表示对买不起房的职工是一大利好,可进一步提升职工福利。也有网友表示担心:政策初衷是好的,但执行起来很有难度,很可能成为部分人腐败的温床。
就此,业内人士表示,当下楼市调控不放松,坚持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政策,保障居住者的权益,让人人住有所居。本意见无疑将为经济条件困难的职工解决居住难题。同时,监管也必不可少。
10月初,开发区首个人才用地限价出让,由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竞得,向公司内部人才销售。意见出台后,烟台还会有哪些企业跟进,让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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