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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
烟台莱山区教体局提醒家长,在6月26日之前准备好上述证件,并在报名时提供原件。除了上述证件外,小学新生还需要提供预防接种门诊开具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完成证明》。非烟台莱山区小学毕业的初中新生,还需要提供小学就读学校和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小学毕业证明或学籍证明。
区教体局将建立统一有效的信息公布渠道,继续开通招生咨询电话:6892517。并要求各学校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发布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与解释工作。家长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或到所在学区学校咨询。
同时,区教体局将加大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管,杜绝学校违规招生宣传,到学区外抢拉生源,举行与招生挂钩的考试等违规行为,凡违规招收的新生,一经查实,将不予注册学籍。
此外,烟台莱山区教体局要求学校均衡分班,不得开设重点班、实验班;对于达到入学年龄的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按照上述报名办法到学区所在学校报名,随班就读。
报名结束后,新生应按时到校报到,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学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须持有关证明及时向学校请假。
烟台莱山区籍适龄儿童少年具体入学办法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法定监护人,且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和房产证都属于本学区,需持户口簿和房产证到学区内学校报名。
2.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与其他亲属共同持有,且监护人所占比例不低于50%,适龄新生随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与房产证一致都属于本学区的,需持户口簿和房产证到学区内学校报名。
3.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已落户本学区,购买具有政府合法审批手续并由具有资质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暂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持户口簿、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房产备案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到学区内学校报名。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可到开发商处索取。
4.适龄儿童少年和其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产权,从出生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之一的户口一直随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同时三代一直未曾分居,且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的户口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房产备案证明)都属于本学区,需持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的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房产备案证明)和区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中心开具的无房证明(父母双方)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5.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户口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房产备案证明)不属于同一学区的,由区教体局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
6.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含集体户口),且其法定监护人在烟台莱山区无房产的,由区教体局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
7.符合上述条件,开学前因学区内学校新生名额已满未报名的新生,由区教体局安排至其它尚有接收能力的学校就读。
23所中小学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小学15所:
南塂小学、曹家庄小学、石明小学、东风岭小学、三十里堡小学、孙家滩小学、东轸小学、前七夼小学、莱山中心小学、朱塂堡小学、官庄小学、陈家小学、冶头小学、院格庄初中(小学部)、解甲庄中学(小学部)
初中8所:
永铭中学、烟大附中(初中部)、院格庄初中(初中部)、解甲庄中学(初中部)、初家中学、滨海中学、莱山初中、烟台二中莱山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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