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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咱烟台可以申请贷款了吗?”“外地公积金转接烟台,手续怎么办理?”昨日,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咨询电话较平日多了起来,住房公积金新政啥时落地烟台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三部门的意见,省内近期也将出台相关文件,烟台将根据有关精神,研究具体实施意见。
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早在国家《通知》出台之前,烟台市已经开展了相关调研,配套政策有望近期出台。“这意味着,职工可以更早地享受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了。”目前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按照新政,半年就可以了。
《通知》规定,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我市早已执行了此项规定。
《通知》中还规定,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结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职工负担。记者了解到,我市早在2007年就取消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而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结构担保等3项收费项目均未曾收取过。
为方便职工及时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情况,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已于去年起开通了个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及个人贷款业务查询功能,市民只需输入身份证号及住房公积金账号或贷款合同编号即可分别查询到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及贷款还款情况,方便群众查询住房公积金存贷情况,提高了工作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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