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微信
房困户有了多元化选择
在市场租房者同样享受保障
对于市场租赁房屋,《办法》明确规定保障对象可以根据自身工作、生活等需求,自行在市场租赁住房,凭相关手续享受同等的租赁补贴待遇。这种方式,相当于通过市场存量住房拓宽了保障房供给渠道,保障家庭解决住房问题有了更加多样的选择,有助于降低生活、交通成本,更加人性化、便利化。
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迟乔表示,租赁补贴目的是解决住房问题,只有实际租房才能享受补贴,不租不补。为确保租赁关系的真实性,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家庭,应当凭《住房保障资格证》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他权属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发票等手续,方可申领租赁补贴。
《办法》创新保障房筹集模式,在坚持政府主导保障房建设的同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保障对象出租住房。可以预见,下步我市保障房项目将呈现“多点开花”的局面。
对于保障房建设,《办法》规定凡在本市范围内国有出让土地上新建住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宗地规划住宅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的,均应按新建住宅面积的5%配建保障性住房。
目前,烟台烟台中心区在建的保障房有1500套,分别位于锦绣新天地、大郝家、中正山庄、通世新城等地。保障房源大部分已经进入装修阶段,陆续将作为下步供应的保障房源。
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常态化
居民符合条件可随时申请
据刘健介绍,实行“三房合一、租补分离”的机制,使得住房保障工作常态化具备了现实操作的条件。
《办法》正式实施后,我市将统一以往各类保障房的受理渠道,改变过去每年固定一段时间集中扎堆申请的方式,采取常态化申请审核程序,在街道办事处设立专门的受理窗口,居民在工作日期间随时可以提交申请,不用再担心过期后一等一年的麻烦了。
在申请程序上,申请家庭首先要通过民政部门进行收入认定,然后再向街道提出申请,经过街道、区、市“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确认是否具有住房保障资格,发放《住房保障资格证》,有效期为1年。
有效期内,保障对象可以按配租规则租赁保障房,也可以在市场上租房,按规定享受补贴待遇。与居民家庭不同的是,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不实行常态化申请,而是由住房保障部门每年安排适当数量房源,由用人单位统一申请并承担担保和连带管理责任,统一进行组合租赁。
实行年度复核制度
新旧政策衔接有说法
《办法》对住房保障的后期管理,涵盖了保障对象资格管理、房屋管理两大方面。在保障对象资格管理上,《办法》规定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和个人应当主动诚信申报收入、住房等变动情况。
同时,实行年度复核制度,复核结果将作为延续、调整或者终止住房保障的决定。对保障房承租人不再符合条件、转租转借或擅自调换、改变用途、破坏或擅自装修、闲置或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以及在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等7种行为,按规定采取停发补贴、收回住房等退出措施。
在房屋管理上,保障房的租金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专项用于保障房建设、运营、维护、管理。
对新旧政策的衔接问题,《办法》也做了明确规定:一是各类棚户区改造、企业集资合作建房以及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军队人员、军队转业干部等群体的住房保障,按有关规定执行。二是《办法》出台前已售经适房和已配租廉租房的管理,按原规定执行;已发放的廉租房租赁补贴,按本《办法》复核后执行。三是除上述情况外,原有规定与《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刘健表示,烟台还将升级改造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立面向社会公众的网站平台,实时、动态公布住房保障各类信息,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围绕新《办法》出台,烟台住建部门正在制定各项操作性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在2014年4月1日新《办法》实施前,将会陆续出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以便让市民有较充分的时间去了解相关内容,为正式实施做好准备。
姓名: | 手机号: *必填 | 看房路线: |
版权所有 © 2009 烟台龙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服务声明 (鲁ICP备05034347号) 地址:烟台市北马路三水商务大厦1815室 电话:0535-6666806 全景统计
网站合作伙伴:烟台装饰协会 山东房地产网 莱山房产交易中心 网站法律顾问:山东百灵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