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微信
新“国五条”细则出台后,“二手房卖方个税要强制计征转让所得20%”的规定立即成为港城街头巷议的话题。烟台房地产网记者走访市场了解到,目前烟台二手房个税仍普遍按交易总额的1%征收,但市场预期和买卖双方的心理正在发生变化。
据了解,尽管具体执行细则还没有眉目,但近日烟台市房产交易大厅内却是人声鼎沸,排队办理过户的情况再次出现。本次个税政策调整,让不少二手房购房者紧急“抢跑”。特别是一些原本谈妥了价格,并不急着送件过户的二手房卖家,因为看到了二手房20%个税新政,也在焦灼中联手买家赶快过户。
烟台市区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也出现了调控三年以来难得的交易高峰。据安泰房产四季花城店的业务员小栾介绍,新年过后,烟台二手房市场就很活跃,每天的客户来访量较年前相比大大提升。而继“新国五条”细则发布之后,咨询客户和看房客户人数更是出现爆发式增长,房主和客户在谈判时的议价空间也加大了,甚至出现了房主主动下调房价的现象。而购房客户也担心个税开征后会转移到房价上,因此基本上看好了房子之后稍微讲一下价就成交。
不少人士担忧,20%的个税或促使买家转向新房市场,从而导致新房房价上涨。业内人士预计,新政执行之后二手房交易成本增加,或导致业主不愿出售使得交易量下降;另一方面,卖家将税费转嫁到购房者身上,打压购房者热情。此外,由于二手房和一手房的联动作用,税收政策调整也将促使部分二手房的预期购买者将目光转向新房,从而影响新房价格。
此前有媒体报道烟台昨日起执行个税新政,记者今日致电烟台市地税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烟台市二手房交易税费政策目前并没有变化。
释疑
“二手房按转让所得20%计征个税”非新规
事实上,对于二手房转让所得征收个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早有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出售价与房屋原值的差额),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由于部分房屋并不能核实房屋原值,例如此前所得的福利分房,无法准确计算出差额,因此无法按照20%来征收。对待这类房屋,国家政策为统一按照出售总价的1%征收。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中介往往能帮助售房者压低真实价格进行网签,因此,按照1%的总价征收的税额,往往远低于按照差额的20%征收,因此,很多能够核实原值的房屋,也被当成不能核实原值的房屋,从而按照低于真实交易价格的总价的1%征收,以此达到避税的目的。
业内人士认为,如果楼市的供求关系得不到明显改善,新增个税也许会再次转嫁到购房者身上,进一步提高购房者购买二手房的成本。
姓名: | 手机号: *必填 | 看房路线: |
版权所有 © 2009 烟台龙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服务声明 (鲁ICP备05034347号) 地址:烟台市北马路三水商务大厦1815室 电话:0535-6666806 全景统计
网站合作伙伴:烟台装饰协会 山东房地产网 莱山房产交易中心 网站法律顾问:山东百灵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