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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烟台芝罘区人民政府发布《慎礼区片住宅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收补偿意见。市民可登录芝罘区政府网查询慎礼区片1-3号楼回迁安置房楼层调换价格表。
慎礼区片前接烟台汽车总站,后靠火车站,住宅房屋征收范围为:新建西巷14号、15号、16号、18号、19号、20号,新开街1—6号,青年路19号1-4单元。
被征收房屋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补偿方式。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实行就地产权调换安置。被征收房屋主体货币补偿价格,由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选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有关规定评估确定均价为9200元/㎡。
被征收房屋产权调换实行等价值调换。等价值调换面积=按分户评估报告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主体补偿金额÷选定的调换房屋楼层投资优惠价格,以此进行房屋产权调换。低于45㎡“房困户”的被征收房屋主体补偿金额=分户评估报告确定的房屋主体单价×45㎡。
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额=房证建筑面积(低于45㎡的“房困户”解困补到45㎡)×评估单价(具体价格详见分户评估表)+搬 迁费+三个月临时安置费+附属设施(包括燃气、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小棚等)及装修等补偿。
产权调换,按建筑面积计算;被征收人可选择的安置房最大调换面积=等价值调换面积+15㎡(15㎡内需按楼层投资优惠价格自行投资购买)后就近的户型档。超出“等价值调换面积+15㎡”部分,被征收人需按市场优惠价格投资购买。被征收人原房屋暖气投资不另行补偿,抵顶所调换房屋的暖气投资;原房屋没有暖气投资的,按被征收房屋产权证面积80元∕㎡扣减房屋主体评估价格。燃气投资2652元/户和有线电视投资250元/户由被征收人自行投资。
离异只能选一套房
有特殊情况的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原则为:如被征收房屋实际面积与房产证登记的建筑面积不符的,以房产证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被征收的公管房、自管房,现承租人未参加过房改的,在征收公告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家交房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产权单位同意,报市有关部门审批,符合房改条件的,可对现承租房屋进行房改;不符合房改条件的,房屋所有权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不能解除租赁关系的,给予房屋产权调换,由产权人与承租人重新订立租赁合同。被征收房屋产权人离异的只能选一套与“等价值调换面积+15㎡”就近户型档的安置房。
其他补偿标准情况为:被征收房屋附属设施按有线电视移装费250元/户、电话移机费150元/部、空调移装费200元/台、网络移装费180元/套、太阳能移装费180元/台、热水器移装费80元/台给予补偿。
被征收的住宅房屋用作营业用房的,按住宅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营业至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且房屋所有权证书、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注明的营业生产地点相一致的,按实际经营使用的合法建筑面积一次性支付被征收人400元∕㎡的利用住宅营业补助费。房屋配套小棚(房改表有备案的)按建筑面积1200元/㎡给予补偿。
安置房面积有9种
安置房就地建,面积大小有9种。安置房房源方面:慎礼小区就地新建高层建筑(期房) 1号、2号、3号楼,1—5层为非住宅、6—29层为住宅;建筑面积约为: 76㎡、85㎡、90㎡、93㎡、95㎡、109㎡、110㎡、114㎡、115㎡。被征收人可根据应调换面积就近选择户型,房产证登记面积最终以房屋管理部门确认面积为准。
就地安置房分毛坯房、初装房。毛坯房标准为:水、电、暖(含暖气片)、燃气、电话、有线电视、网络管线到位,拉毛地面、墙面、顶面刮大白、室外防盗门。初装房标准为:在毛坯房基础上增加室内房间间隔,配设普通门;卫生间地面、墙面贴瓷砖,安装坐便器、洗面盆、淋浴喷头;厨房墙面贴瓷砖,安装洗菜盆、水龙头;除卫生间外,地面为压光水泥地面。
选择毛坯房的,按调换房屋建筑面积给予被征收人100元/㎡的室内设施配套补助款,由被征收人自行配套。选择初装房的住户,不再支付室内设施配套补助款。
搬迁奖励标准公布
住宅搬迁、临时安置补助与签约奖励政策为:搬迁补助费为每户1000元(每个房证视为一户),需要周转过渡的,被征收人可享受两次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被征收人过渡安置(躲迁)期间,由征收人按规定付给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补助费,由被征收人自行躲迁。被征收人房屋建筑面积小于45㎡的,按45㎡计发。①选择货币补偿的,征收人付给被征收人三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标准按被征收房屋房证建筑面积每月20元/㎡计发。②选择就地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躲迁期限为三十六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自搬家交房之日起,发至回迁安置通知之日起后延四个月止。在搬家交房时暂付一年,剩余部分按年度支付,回迁安置时结算付清。发放标准为: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被征收人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交房的,按其被征收房屋房证建筑面积奖励100元/㎡计发,不足10000元的按10000元计发。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家交房的,就地调换房屋的自回迁安置通知发布之日起,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的物业管理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减半收取。超出规定的签约期限签约的,取消上述签约奖励。物业管理方面,本小区内为征收就地回迁户免费提供公用停放自行车和摩托车的停车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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