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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山区:
年底将推出保障房108套
其中经济适用房48套,廉租房60套
福山区今年年底计划推出经济适用房48套,廉租房60套,廉租
补贴人数目前尚未确定。“目前,我区在建保障房项目有两个,分别是乡村记忆小区和富丽新城B区。”福山区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乡村记忆小区保障房已达到交房条件,今年供应的经适房和廉租房均来自这里。
申请人须城镇户口3年以上
福山区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为,具有福山区常住城镇户口且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具有福山区常住城镇户口3年以上的低收入居民家庭;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18630元(含)的家庭;申请人家庭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过去享受过福利分房、参加过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属未婚人员的须年满30周岁(含)。
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相结合
福山区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今年,该区廉租住房保障的申请条件跟经适房相同,实现了“并轨”。
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家庭成员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每户家庭可享受的实际保障面积,按家庭成员人均现住房面积与15平方米的差额之和确定,其中,实行实物配租的,每户家庭可享受的实际保障面积最高不超过所配租廉租住房面积;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每户家庭可享受的实际保障面积最高不超过50平方米。
廉租住房补贴发放标准:按实际保障面积计算,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保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12元;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10元;其他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5元。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元,承租家庭在可享受的实际保障面积内,按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缴纳租金;超出可享受的实际保障面积部分,按公房租金标准缴纳租金。对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家庭,免收该户家庭可享受实际保障面积内的廉租住房租金。
房源为多层楼房,地暖取热
“目前,福山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有两 个,一个是乡村记忆小区,由开发商代建,另一个是富丽新城B区,为集中建设项目。”福山区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说,今年准备供应的48套经济适用房,60套廉租房全部位于乡村记忆小区,目前已达到供应条件。
乡村记忆小区位于福山城区西南东厅街道办事处。该小区房屋为徽派建筑风格。13、14号楼为经济适用房,15号楼为廉租房,加上阁楼,层高均为6层,并配有地上车库。
经适房是毛坯房,一梯两户,面积在70平方米左右,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向阳的是一间大卧室和客厅,背阳面是一件小卧室和厨房,正对入户门的是卫生间。地暖已铺装完毕。
富丽新城位于福山区东南,烟台内、外夹河之间,北依太平顶、凤凰山,南临大顶山脉(原斗余镇中心驻地)。
福山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位于B区西侧,共建设5栋11层小高层住宅,共505套。其中经济适用房120套、廉租房80套、公共租赁住房305套。B区保障房项目于今年2月开工,主体已实现封顶。目前,已进入房屋装饰配套阶段。室内精装修,铺设地暖。预计于2013年4月底竣工并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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