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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起,烟台市中心区本年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正式开始申请。记者昨天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前3个工作日内已受理500余户。申请截止时间是17日,即本周四,逾期今年将不再受理。符合条件的家庭已经公示,请抓紧到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提交申请。这些家庭只要提出申请,就意味着可以获得廉租房租赁补贴,没有打分排序。
租赁补贴的申请条件有五项:一是已在本年度市中心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报登记中登记入库;二是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10500元;三是无房户或家庭成员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四是申请人具有芝罘区或莱山区城市常住居民户口;五是在两年内未获得经适房选购资格。
住房保障部门从本年度已经申报登记入库的市中心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筛选出1921户符合廉租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的家庭,具体名单,可以在烟台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www.ytjs.gov.cn)或到市住房保障中心、芝罘、莱山两区住房保障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公示栏查询。
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迟乔介绍,目前,我市租赁补贴发放范围已由城市低保家庭扩大到人均年收入10500元之下的低收入家庭(含城市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并对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实行“应保尽保”。这1921户家庭均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只要他们提出申请,就意味着可以获得廉租房租赁补贴,没有打分、排序,只有补贴标准额度的不同。
住房保障部门特别提醒,申请家庭在享受租赁补贴期间,仍可以按规定申请其他类型的保障房。其中,如果获得了经适房或廉租房的选购(承租)资格,从次月起停发租赁补贴;如果获得了公租房的承租资格,可继续享受租赁补贴,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公租房与廉租房的租金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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