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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29日起,烟台开始对申请住房保障资格的427户家庭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记者获悉,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家庭,2015年8月5日起在工作日期间可以到街道办事处领取《住房保障资格证》。
-附件
市中心区住房保障资格认定公示
(2015年7月)
根据《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市中心区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街道办事处初审、区级审核、市级审批等程序,现对2015年7月份经认定具有住房保障资格的427户申请家庭进行公示,征询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15年7月29日—2015年8月4日(7天)。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家庭,2015年8月5日起在工作日期间可以到街道办事处领取《住房保障资格证》。
公示地点:烟台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烟台市住房保障网(http://www.ytzjj.gov.cn),芝罘、莱山两区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和区住房和建设局、市住房保障中心公示栏。
监督电话:6615085 6615030
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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