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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经街道办事处初审、区级审核、市级审批等程序,我市对2014年12月份经认定具有住房保障资格的468户申请家庭进行公示,征询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14年12月30日-2015年1月5日(7天)。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家庭,2015年1月6日起在工作日期间可以到街道办事处领取《住房保障资格证》。这是市中心区今年推行“三房合一 租补分离”住房保障新模式以来,第五批获得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
公示地点:烟台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烟台市住房保障网(www.ytjs.gov.cn),芝罘、莱山两区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和区住房和建设局、市住房保障中心公示栏。监督电话:6615085,661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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