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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慎礼区片改造项目启动对大海阳路以西,青年路以东,西大街以北,新安街-新建西巷-新安西巷-青年路25号以南(不包括青年路25号西大街付88号)范围内的非住宅房屋征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期限为30天。
此次征收范围地块是慎礼区片南侧征收区域的最后一个地块,意味着整个慎礼商贸综合体项目征收工作已启动过半。南侧地块征收完毕后,将启动挨着北马路的北侧区域的征收。
根据《慎礼区片改造项目非住宅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通知(以下称《意见稿》),选择货币补偿的,非住宅补偿额=房地产评估值+附属设施及装修等补偿。选择非住宅产权调换的,则按被征收非住宅房地产评估值实行等价值调换,应安置面积与实际安置面积实行差额结算。
值得注意的是,被征收非住宅为同一产权单位或产权人的,合并调换安置;被征收人所选定的产权调换安置房暂按套型设计建筑面积计算购房款;实际面积待房屋竣工后,由市房屋主管部门指定的房屋面积测绘机构测绘确定;调换安置房屋按被征收非住宅等价值调换面积最近的设计套型,对被征收人进行安置。
在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方面,商贸、服务类房屋在各类中补偿标准最高,每月50元/平方米。生产、仓储类房屋按房证建筑面积每月30元/平方米,办公、公益类房屋按房证、建筑面积每月40元/平方米。实行产权调换的,周转过渡期限为36个月。
如果对《意见稿》有意见或建议,被征收人可持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有效证件直接到慎礼区片改造项目指挥部反馈意见。地址是在新建西巷付21号,办公电话为6589101、6589102;通过书面形式反馈至慎礼区片改造项目。单位反馈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馈的需注明反馈人姓名、电话、地址,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等证明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13356974777@163.com。反馈人需提供电子版身份证及房屋产权证等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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