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微信
近日,烟台市印发《烟台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公布“十二五”全市社会养老服务建设目标和保障措施。新建小区要统筹规划,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公建配套实施方案。
根据规划,养老机构建设方面将重点加强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新建小区和旧城改造项目要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公建配套实施方案,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已建小区没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要逐步补建或利用闲置设施改建。
“十二五”期间,每个县市区将至少建有1处老年养护机构,现有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逐步向老年养护机构转变。护理床位比例将得到提升,并优先保障失能半失能等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据介绍,老年人的基本信息将建成电子档案,通过网上办公实现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日常管理,实现居家、社区与机构养老服务的有效衔接,提高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政府部门还将通过市场化方式建设和运营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政府兴办和支持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对高龄老年人和部分特殊群体免收服务费。
为了保障目标的完成,政府将通过设立专项财政补助资金、落实扶持政策、加快人才队伍培养等政策,重点扶持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老年养护机构。探索采取直接补助或贴息等方式,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建设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另外,按规划到2015年养老床位供需矛盾将得到基本解决。全市各类养老床位总量达到4.2万张,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0张。其中,各县市区普遍建有1处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新增老年人日间照料床位和机构养老床位1.6万张,改造40%现有养老床位,使之达到建设标准,养护型和医护型床位达到30%以上。
根据目标,到“十二五”末,全市将基本形成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姓名: | 手机号: *必填 | 看房路线: |
版权所有 © 2009 烟台龙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服务声明 (鲁ICP备05034347号) 地址:烟台市北马路三水商务大厦1815室 电话:0535-6666806 全景统计
网站合作伙伴:烟台装饰协会 山东房地产网 莱山房产交易中心 网站法律顾问:山东百灵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