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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23日起,烟台将开始2012年度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登记和年度复核工作。据介绍,本次预登记的保障房申请范围由“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展到“中低收入家庭”,而且首次将公共租赁住房纳入登记范围,登记家庭的人均年收入上限提高到26542元。同时启用市中心区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预登记、年度复核、审批、后期管理等都将实现网上运行。
中收入家庭也可申请公租房
根据《2012年度市中心区中低收入家庭收入》规定,本次预登记和年度复核较以往来说有较多不同。
首先以往叫“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报登记”,今年改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预登记”,“申报登记”改称“预登记”,避免“申报”二字与“申请”住房保障的概念混淆;登记范围也有所扩大,以往登记范围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主要是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含租赁补贴,下同)保障对象;今年登记范围将扩大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登记家庭的人均年收入上限提高到26542元。
以往对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在配租(补贴)协议到期前单独进行复核,今年将预登记和年度复核结合起来,上年度没有登记入库的家庭参加预登记,上年度登记入库后没有保障和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参加年度复核。
据工作人员介绍,烟台中心区目前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三大类住房保障政策。除了已办理了预登记或年度复核以及具有芝罘区或莱山区城市常住居民户口外,还需要满足各自的条件。
其中经适房申请条件为,申请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高于4560元(不含),低于18630元(含),以民政部门认定结果为准;申请家庭属于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并且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房改房)、参加过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未婚人员需符合预登记规定的年龄。
毕业未满5年的大学生不受年龄限制
据介绍,上年度没有登记入库的家庭,只要符合以下条件都可以参加预登记:预登记家庭中的预登记人应具有芝罘区或莱山区城市居民常住户口(享受宅基地政策或拥有承包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预登记家庭属无房户或家庭成员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5平方米;预登记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26542元;
预登记人属未婚人员的,须年满25周岁。如预登记人属毕业不满5年、且在截止预登记时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六个月以上的新就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正在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和上年度登记入库后没有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须参加年度符合,否则将取消住房保障资格。需要参加年度复核的家庭名单,可以登录烟台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www.ytjs.gov.cn),或到户籍所在地的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下同)、区住房和建设局、市住房保障中心公示栏查询。
据住建部门介绍,烟台今年经济适用房供应计划1500套以上,根据房源建设进度,拟在下半年适时推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计划500户以上,拟于今年第四季度首月开展新一轮租赁补贴工作;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计划280户,已于3月底前配租并发放钥匙;公共租赁住房计划300套,根据房源建设进度,拟于下半年适时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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