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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报道,国土部今年开始试点治理小产权房,下一步大规模清理。此消息一出,引起了部分小产权房业主的担忧。
记者昨天在烟台某房产网二手房板块看到,市民刘先生打出了“新房急售小产权”的房源信息,房源位于莱山,100多平方米的房子标价只有29万元。随后,记者拨通了他的电话。刘先生说,这套房子是工程抵债房,他着急回收资金,也不指望着赚钱。他叹了一口气:“不如以前好卖了,现在国家查得比较严。”
业内人士介绍,和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房相比,“小产权房”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格自然便宜不少,这也是这些年为什么小产权房屡禁不止的原因。
烟台将如何治理小产权房?记者昨天致电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说,具体的治理方案国家还没有确定,小产权房本身比较复杂,好多问题政策不明朗。具体怎么处理,还要等到国家出台的方案。
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邓崇海律师说,小产权房从法律层面来说,首先是民事方面的,合同因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其次是行政方面的,一旦执法到具体的房屋,可能面临强拆的风险,而这种强拆导致的损失,并不完全由卖方承担,过错是双方的。
什么是小产权房?
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即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2011年11月,《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发布,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
“小产权房”、“乡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根本不能够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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