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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近日开展了“端正工作态度、强化敬业精神”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记者昨天获悉,自出台《烟台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烟台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细则》以来,该中心在短短的9个月的时间内,共办理资金收缴业务2500余项,近5500余万元。目前,已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业户,如果房子已过保修期,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就可以申请使用这部分资金了。
从去年5月1日起,烟台启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子有了“养老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现在符合条件的业户已可以申请使用了。具体来说,需要维修的部位属于公共部位,且已经过了保修期。
使用维修资金时,由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提出维修计划,并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维修资金的列支范围由业主集体决定,须经过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讨论通过。维修项目竣工后,还要征求业主意见,得到业主认可后,方能办理全部维修费用的划转手续。资金管理部门经审核符合资金使用规定后,根据维修工程需要,划拨资金,并在业主分户账中分摊维修费用。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委会等机构在运作过程只发挥组织实施的作用,不决定维修资金的使用。
同住一栋楼,有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有没缴纳的,怎么用这笔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专项维修资金谁缴纳谁受益。公共部位维修所需的费用,要根据建筑面积分解到每个业户身上。“比如,维修需要花费1000元,你家分摊了100元,又缴纳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了,就可以申请划拨这部分费用。”该负责人说。
目前,中心城市六区都已经启动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纳工作,如果申请使用,芝罘区、莱山区业户分别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和莱山区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其他市区的可具体咨询当地房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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