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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市中心区本年度廉租房租赁补贴入围家庭名单正式公布,入围的1224户家庭有望在下月领到首次租赁补贴。公示入围名单的当天,住房保障部门还透露,今年年底前,市中心区将再配租约280套廉租房,房源位于锦绣好家,预计明年三月发放钥匙。
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有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烟台市租赁补贴发放范围已由城市低保家庭扩大到人均年收入10500元之下的低收入家庭,并对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实行“应保尽保”。此次入围的1224户家庭,只要复审合格,就意味着可以获得廉租房租赁补贴。
从29日起,入围家庭的名单将公示一周。公示期内,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审核不成立的家庭,由两区住房保障部门组织签订《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协议》。今年12月底,将发放首月廉租补贴,以后每月20日之前发放当月补贴。
另据了解,住房保障部门今年除为上述1224户家庭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外,还将继续组织实施廉租房配租工作。根据规定,烟台市廉租房实行困难优先、满足急需和依次轮候制度,即从2009年已申请入库正在轮候的416户低保家庭中进行资格审核,由于有18户家庭已获得住房或不再享受低保等原因取消了轮候资格,所以截止到去年12月共有398户家庭继续轮候。
2010年12月21日,住房保障部门公开配租了114套廉租房,这也就意味着还有284户家庭在继续轮候。住房保障中心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今年年底前将要配租的约280套廉租房(具体供应套数以正式发布公告时为准)将优先提供给目前正在排队轮候的家庭。经公示、录入、审核、排序、配租等规定的程序后,预计在明年3月份左右可以发放钥匙。
记者了解到,年底前即将推出的约280套廉租房,房源位于锦绣好家,户型面积在40至60平方米之间,房屋均进行初装修,各种生活设施齐全。配租结束后,发放钥匙即可入住,获得配租的家庭无需缴纳租金。
芝罘、莱山两区申请廉租房一共要走八道程序
(一)申请。符合条件且已登记入库的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园区管委)提出书面申请。
(二)受理。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园区管委)收到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对其准确性、完整性等情况进行初审,张榜公布。
(三)录入。区房管部门在对申请材料进行清点、核对后,应当在5日内将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并报送市住房保障中心。
(四)审核。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区房管、民政等部门和有关单位在15日内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五)配租。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市住房保障中心应当根据租赁住房补贴资金、廉租住房房源以及申请人家庭状况、申请意愿等实际情况进行配租,在5日内确定本批次廉租住房保障的入围家庭和保障方式。
(六)公示。市住房保障中心在确定本批次廉租住房保障入围家庭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同时在区房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园区管委)分别进行张榜公示。
(七)发证。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入围家庭,由市住房保障中心统一制作相应的租赁住房补贴或实物配租证明,发放给申请人。
(八)实施保障。
制定人均年收入标准线有个公式
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有关工作人员介绍,烟台市现行的低收入标准,测算依据是2007年的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772元/年,下同),其中:廉租住房低收入标准按50%的比例测定为8300元;经济适用住房低收入标准上限按85%的比例测定为14256元,下限为城市低保标准3840元。
随着烟台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09年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1125元,现行城市低保标准也已提高到4320元(360元/月)。由于测算依据发生了较大变化,现行标准势必也应随之调整,适当放宽准入门槛。
关于调整住房保障政策中的低收入标准。一是廉租住房低收入标准。根据现行测算原则,上限为烟台市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并取其整数,即21125×50%≈10500元,不设下限。二是经济适用住房低收入标准。上限为烟台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5%,并四舍五入,即21125×85%≈18000元;下限为烟台市现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4320元。
(记者 苗华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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