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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烟台市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范围首次由城市低保家庭扩大到人均年收入105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市中心区1000多户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受益。
从11月8号住房保障部门发布廉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后,市中心区共有1224户低收入家庭提交了申请。按照市中区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标准,这部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每月最多能享受最高600元的租赁补贴。市住房保障中心住房供应科科长张永军,“目前,咱已经将这1224户进行录入审核,录入审核结束后大约在本月29号-12月5号,来确定配组名单、进行公示。预计在在年底前,就把12月份的补贴就发到每一个人手里了。”
今年,除了传统的低保家庭可以申请廉租房租赁补贴,低保边缘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也纳入了住房保障范围。张永军,“为了做好中心区住房保障,在11月,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原来是低保家庭,现在扩大到低收入家庭,也就是人均年收入少于10500元的家庭,实现对城市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
张永军同时提醒广大市民,低收入家庭在享受租赁补贴期间,可以按规定申请实物配租的廉租房、公租房及实物配售的经济使用房。“你申请了租房补贴,可以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及以后咱推出了来的公租房。但是,如果获得了廉租住房,或者是经济使用房,从获得选购资格起,下个月就停发它的租赁补贴。”(广播记者 王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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