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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土资源部召开通气会强调,“小产权房”不合法,严禁登记发证。在烟台,由于没有“限购令”的存在,小产权房交易并不算火爆,仍以租赁为主。法律界人士及房产中介表示,购买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会面临拆迁后无法获得补偿等问题,甚至可能引发诉讼,市民应慎重对待小产权房。
现状:小产权房买卖皆不多
“小产权房”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概念,主要指的是农村集体组织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农民自己组织建造的房屋。它的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镇政府或村来颁发。
此番“小产权房”禁令出台,在港城楼市却没有激起太大的波澜。业内人士分析,这主要是烟台暂时还没出台“限购令”,且小产权房“转正”的希望已经破灭,造成“小产权房”的销售比较冷清,一、二线城市交易火爆的场景在烟台并未出现。
和市区相比,各个县域的小产权房分布更为密集,但成交量却寥寥无几。龙口一家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孙强向记者介绍,当地的小产权房主要都是村里建的,买卖双方主要也是村里的人,城镇居民想买也很难,因此到中介这里来“挂单”的就更少了。“因为很多村民现在都逐步搬进楼房,要用之前住的村里的房子来换,所以也就没有多余的小产权房可以出售了”,孙强说。
价格:小产权房便宜一半
虽然“小产权房”交易从始至终也没有火爆起来,中介也大多不愿接收此类房源,但也有零星小股市民绕开中介,私下进行“小产权房”买卖,吸引他们的只有一个因素:价格。
莱山区某二手房中介的经纪人孙琦向记者介绍,正规的中介机构,原则上是不会接收“小产权房”的,道理很简单:产权不明晰,容易引起纠纷。“但是我们不接,有的交易还是会完成,因为实在太便宜了”,孙琦告诉记者,在莱山这种情况就比较多一些,100多平米的大房子,如果是“大产权”,100万以下是没有可能的,而“小产权房”,最低的时候,30万到50万左右就能拿下,就算冒点风险也要买了。
对于一些迫切需要买房的市民来说,省钱才是最重要的。“小产权”比“大产权”价格便宜一半,至于什么隐患,那就暂且不去考虑了。
投资客:转正无望这回赔大了
“小产权房”交易禁令的出台,宣告了风传数年的小产权房“转正”的说法纯属子虚乌有,也让投资客们的愿望化为泡影。
通过孙琦的介绍,记者联系到一位身在上海的周先生。周先生坦言,这回国家明确小产权房不得登记,让他赚钱的指望彻底落空了。据周先生介绍,在莱山的这套小产权房是他去年十月份买的,仅花了不到四十万。当初买房子有两个意图:一是逢年过节来烟台探望朋友的时候度假用;如果将来房价上涨,也可以转手卖掉赚取差价。
“其实就是冒险”,周先生说,就算国家不出台这个禁令,他也知道小产权房不能登记,只是从2009年开始就有一个消息流传开来,说小产权房今后可能要“转正”,享受和“大产权”同样的待遇。事实证明,周先生这次赌输了。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介人士表示,国家要求不得给“小产权”办证,意味着投资者借助小产权房牟利的路已经被堵死了。
律师:风险难测买卖应慎重
对于“小产权房”,法律界人士及有关部门认为,它的买卖交易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发生纠纷,对于购房者来说,维权是很困难的。
市住建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房产买卖、过户应由房产交易中心管理,而能够在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的房产,又不包括小产权房,也就意味着购房者是拿不到房产证的。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的工作人员表示,没有房管部门的过户手续,在国土部门就不能办理土地过户,也就拿不到土地证。两证皆无,对于购房者来说也就是没有任何的保障。
鲁信律师法律工作室的宋健律师表示,最大的问题在于“拆迁补偿”。建筑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子,有可能面临拆迁。房子虽然卖给他人,但“宅基地”并没有卖掉,所以补偿款项还是给原来的村民,购房者无法获得任何补偿,这就存在发生纠纷的可能。
有市民提出疑问,这种纠纷可以通过事先签署合同或协议来加以避免。例如,在协议中明确规定,拆迁补偿款部分或全部归购房者所有。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小产权房买卖交易本身就不合法,在此基础上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也不应该受法律保护。因此,对于小产权房的买卖应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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