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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芝罘区迎山路一居民李某未经规划审批,擅自拆掉自家旧楼建新楼,且新建别墅的面积是原别墅的一倍多。28日下午,烟台市规划执法支队第一大队的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对李某及其正在施工中的别墅下达“最后通牒”。
树丛中,两栋别墅已具雏形
28日下午,记者跟随规划局执法人员来到芝罘区迎山路,在路口拐弯地段,找到了隐于树丛中的两栋在建别墅。记者发现,两栋别墅中,南侧一栋正在第二层的基础上往上建,北侧的则已经开始建设地下一层。
据烟台市规划执法支队第一大队的执法人员介绍,5月17日,当规划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迎山路5号别墅正在进行改建,执法人员要求房主李某提供规划审批手续时,李某吱吱呜呜拿不出。于是,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做了规划执法调查记录,责令当事人停工处理,李某也就此停工。
调查后,原来未经规划许可
经调查,执法人员了解到,此处原来有两栋别墅,均为多年前所建,已经成为危房。李某是将原来的两栋别墅拆除,并且在原来的位置上进行翻建,但没有经过规划部门的许可。
“原来两栋别墅的面积为407.32平方米,当事人改建后,别墅的面积达846平方米,面积较改建前超出一倍多。”规划执法人员说,“哪怕跟原来的面积一样也要通过规划审批,因此,我们要求李某把相关方案报规划局,但是李某一直也没有报。”
责令后,房主玩起“躲猫猫”
6月22日,因雨季来临,而当时南侧住宅所挖的坑并没有做支护,担心影响到南侧道路的安全引起塌方,因此李某向规划局提出申请,要求进行回填。处于安全考虑,规划局同意其在不进行续建的情况下,可以将南侧地基部分回填。然而,7月8日,李某又开始施工,执法人员与其联系,李某则采取回避态度,或者同意停工却在执法人员离开后利用晚上施工…
不手软,限期不整改将拆
无奈之下,规划执法人员向上级汇报,申请相关部门对此处进行停工处理,并根据规划相关规定与要求,要求房主对房屋进行整改。
28日下午,市规划执法支队第一大队的执法人员来到施工现场,对当事人李某下达“最后通牒”。“目前要求其停工,并将相关方案提交规划局,经过规划局审批之后,对其提出限期整改措施,该拆的拆,该改的改,以符合规划。”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规划局:房屋翻建扩建均需审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此,市规划局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城市范围内进行房屋翻建,加建,扩建都需要去规划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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