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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很多市民到银行买房贷款,银行都会要求其到房管处开具无房证明。近日,市民张先生致电96110,反映他和妻子在开发区房管处开具了两张无房证明,竟需缴费100元,他觉得太贵,询问这种收费是否合理。
市民:两张无房证明竟要100元,是不是太贵了
今年4月底,市民张先生和妻子在开发区看好了一套售价50多万元的房子,由于手头没有那么多钱,张先生到银行办理贷款。银行的业务经理说,需要他俩开具两张无房证明才能办理贷款。
房产管理处档案室的工作人员将张先生夫妻二人的名字和身份证号输入电脑的房产数据库系统,系统显示夫妻二人确实没有房产,工作人员便在一张格式固定的无房证明上填写好他们的名字、身份证号,然后盖上了公章。在缴费时,两份证明工作人员说要收100元,虽有点心疼,但为了买房子,他们还是不情愿地交了钱。工作人员为他们开具了一张内容为“档案查询”的发票。
“只是在电脑上输入个姓名和身份证号,一个无房证明就得50元!这种收费到底合不合理?”张先生说。
物价局:房管处收费符合规定标准
为解答市民的疑问,昨日记者来到了烟台市物价局寻求答案。
物价局收费管理处的负责人介绍,2006年,市物价局向山东省物价局和山东省财政厅发出《关于修订利用档案收费标准的申请》,得到批复后新的收费标准已从2007年开始执行。
在批复的文件上,记者看到在证明费收费标准一项,出具房、地、财产及债务等证明材料,根据额度大小收费,每份50元—400元。
据悉,为了执行新的收费标准,烟台市物价局还到省物价局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将收费收入全额纳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票款分离”办法。
部门:收的并不是一张纸的钱,证明背后凝聚工作人员大量心血
收费金额符合规定标准,那么收费的依据又何在呢?
“所收取的费用我们全部上交给了市财政局,其中一部分用来作为我们职工的工资支出,因为档案管理工作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成本。”烟台市房产交易中心档案馆馆长尹少兵说。据尹馆长介绍,房产资料从前期收集、整理、形成卷宗、进行信息输入,到后期开发利用和维护,各个环节都需要工作人员付出大量劳动,尤其是解放前的那些房产资料,当初查找整理耗费了相当多的人力,数不尽的资料整理好后还需要人工进行长时间的系统录入。
“这里的档案超过30万份,现在每个月还要新增加档案一千四五百份,整理档案的工作人员很辛苦,有时候晚上还要加班加点。”尹少兵说,“无房证明虽然只是一张薄薄的A4纸,但这张纸并非填个空、盖个章那么简单,背后凝聚着工作人员的大量心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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