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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烟台开始收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昨天是维修资金交存的第一天,来自烟台市房产交易中心维修资金窗口的消息显示,首个工作日尚未办理一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务。
“主要原因是5月1日前开发商‘突击抢办’所致。”维修资金窗口工作人员李敏告诉记者,今天,前来咨询的市民和开发企业很多,但由于在5月1日办法实施之前,符合房产登记条件的开发商大多都办理了。也就是说,他们把该办的业务都提前给“透支”办了,这个量是需要一段时间来“消化”的。
按照《烟台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烟台居民从5月1日开始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5月1日后,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按规定标准,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足额交存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专户。
“为方便维修资金的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在市房产交易中心专门设立了专柜,位于交易中心一楼东北角的12号窗口。由于刚刚开始实施,市民的知晓率还较低,今天,窗口工作人员向市民发放了交存使用指南。”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任厚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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