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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问题,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本报21日,烟台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最低58元/㎡由业主缴纳一文刊发,介绍了“烟台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从5月1日起烟台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具体政策,引来读者的极大关注。昨天,住建局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的两部咨询电话响个不停,广大读者不断就自己关心的问题提出疑问。为此,记者采访了烟台市住建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资金科任厚庆对读者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
维修资金维修哪里?
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门用来维修过了保修期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当然,还有共用部位、设施的更新和改造。那么,哪些地方算“共用部位”?什么是“共用设施、设备”?
答:住宅共用部位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范围主要包括9部分:
①屋面防水层破损,顶层房间渗漏的;②楼房外墙出现雨水渗漏,引起内墙面浸湿;③地下室出现渗漏、积水的;④楼房外墙装饰层出现裂缝、脱落或空鼓的;⑤建筑保温层出现破损或脱落,或建筑保温不良引起内墙面出现潮湿、结露、结霜或霉变;⑥外墙及楼梯间、公共走廊涂饰层出现开裂、锈渍、起泡、翘皮、脱落、污染的;⑦公用区域窗台、门廊挑檐、楼梯踏步及扶手、维护墙、院门等出现破损的;⑧公共区域门窗破损的;⑨其它共用部位符合规定需维修的。
住宅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范围包括6部分:
①电梯主要部件需要进行维修或更换的;②避雷设施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③配电设备部分电缆、电线、配电箱(柜)内元件损坏的;④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或部分设备、部件损坏严重的;⑤给、排水部分管道漏水、锈蚀严重或其他设备损坏的;⑥其它共用设施设备符合规定需维修的。
维修资金怎么使用?
问:我家房屋楼顶漏雨,怎样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答:维修资金的使用,由业主说了算,实行专款专用。
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只能专项用于本幢住宅公共部位、共用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保证负担人和受益人相一致,业主对资金的使用享有“最终决定权”,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占用、挪用或另行设立账户。
需要使用维修资金时,首先,由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居委会提出维修计划,并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第二,维修资金的列支范围,由业主集体决定,须经过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讨论通过。
维修项目竣工后,还要征求业主意见,得到业主认可后,方能办理全部维修费用的划转手续。资金管理部门经审核符合资金使用规定后,根据维修工程需要,划拨资金,并在业主分户账中分摊维修费用。
物业公司、社区居委会等在运作中只发挥组织实施作用,不能决定维修资金的使用。
专项维修资金 一家一个账户
问:办房产证时,须缴纳住宅专项资金。这笔资金缴到哪里去了?由谁来管理?
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原则是,由政府管理部门代管,并在指定的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专户归集存储,资金的使用须经相关业主同意,在规定范围内支用,政府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目前,该资金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中心在烟台建设银行开立专户,实行专户存储,资金交存专户后,管理部门按小区、楼幢、单元、户分级设账,定期计息,核算到户,业主可查询自己帐户的交存、使用、计息及结余情况。
按照规定,新建商品房首期维修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代交。业主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至代交的开发建设单位,可有效避免房屋因未售出造成的维修资金空缺。
房屋买卖“钱随房走”
问:如果房子卖掉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怎么办?
答:卖房子时,即房屋所有权转让,该房屋维修资金分户账中结余的资金,随着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也就是说“钱随房走”。
办理房产证时,应当向房屋产权登记机构提交由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维修资金帐户资金证明。受让人应当持维修资金过户的协议、房屋权属证书、身份证等,到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办理分户账的更名手续。
烟台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6218227、6601217、6619798,读者有任何疑问,均可拨打这3部电话。
房屋拆迁退还资金
问:如果房子要拆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还能拿回来吗?
答:房屋灭失的,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维修资金应当返还业主。
【新闻延伸】房屋保修期是几年?
我买的房子的保修期是多长时间呢?按照规定,房屋的“部位”不同,保修期限也不同,保修期从2年到5年不等。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最低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为: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供暖系统为两个采暖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需要注意的是,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房屋的具体保修条款,可在房屋交付使用时房产开发企业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看到。
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直接由开发商承担保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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