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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许多媒体再次提及烟台上调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让大家的目光又聚焦到棚改拆迁补偿以及楼面价上来。
2017年8月烟台最新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在全省率先获得批准实施,调整后的补偿标准较上一轮平均上调139%,建筑类上调127%,青苗类上调276%。
补偿类别主要包括建筑类、果树类和青苗类。建筑类包括房屋、围墙、桥涵等14项56种补偿标准,果树类包括苹果(梨)、樱桃、其他果树等4项16种补偿标准,青苗类包括乔木、灌木、苗圃苗木等4项10种补偿标准。
补偿的上调让很多人联系到当下的棚改拆迁补偿,网友纷纷表示,“补偿标准提高,是不是楼面价也会随之提高”“楼面2000,房子却买10000,太不合理,应该上调”……
就此,业内人士表示:调整更多涉及到地上附着物,果树、青苗等,而这些在城区分布很少,主要分布在较偏远地区和郊区,比如福山南部、莱山镇、牟平等区域。除非政府着力开发,否则不会对市场形成较大影响,对楼面价的影响自然也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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