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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政策试点实施以来,引发舆论热议,各地的反应不尽相同,在烟台,记者也进行了相关的采访与调查。
大部分老人不接受“以房养老”
调查发现,思想较为开明、文化程度较高的老人对新政策了解较多,接受度也比较高。56岁的林先生就是其中的代表。他从事房地产开发,家中只有一女,当被记者问到是否会践行这一政策时,他毫不犹豫的回答:“为了减轻孩子的负担,我很乐意这么做!”
林先生还强调,现在时代变了,什么“养儿防老”的旧观念已经不符合这个社会发展的趋势了,别说他没儿子,就算有,也依然选择这么做。另外,他认为,这种“减负”比留给儿女多少东西都来得实在,等他年龄一到,立马去办。
一些较为传统的老人,对新政策了解的不多,并且普遍表示难以接受。62岁的李阿姨在听了记者对该政策的介绍后,依然表示不能接受。“我辛辛苦苦攒了半辈子的房子,怎么可以交给保险公司,我还想留给我的儿子做个念想呢,再说保险公司是给钱,可我生病了,他们还能派人照顾不成?”她说道。
当然,还有一部分老人处于赞成和反对之间。烟大驾校张教练表示:他现在的退休金足够他养老,所以暂时不需要考虑这一方法,一旦退休金不够用,他可能会“以房养老”。
记者随机采访了十位中老年人,发现不接受“以房养老”的竟达六位。
新政受独生子和丁克家庭支持
尽管年轻人对此政策的意见也不是完全统一,但是他们有很多表示可以接受父母采取这一方式养老,并且自己老时也会采取这种方式,以减轻下一代的压力和负担。这种接受度在独生子和崇尚丁克的年轻人当中更高。
“房子既然是父母的,他们有权随自己的心意处理,我明白他们的苦心,所以留不留给我房子我不在乎,而且我崇尚丁克,等我老时,我也会这么做,养老既省心又简单。”身为独生子的小刘说。
当然也有一部分相对传统的年轻人表示不可以接受,“尽孝是做儿女的本分,把养老问题推给保险公司,显得多不孝,另外,房子留给儿女,不仅仅是一份财产,更是一种回忆。”年轻人宿某这样认为。
烟台芝罘区市民米先生和妻子多年未育,谈及“以房养老”,米先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我们是丁克家庭,具有特殊性,作为我们这样的家庭,以房养老政策我坚决拥护支持。”
烟台推行“以房养老”还需谨慎
受传统观念的冲击,一方面是中国老人“养儿防老”的观念根深蒂固,另一方面是部分年轻人认为尽孝就该由子女承担,而父母的东西就应该留给孩子。这种相对传统的观念也不利于新政策的推行。
据新华社报道,当老人年迈将房产抵押时,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大都已经不多,而当老人身故后,房子的使用年限更是所剩无几。保险公司或银行依靠剩下的使用年限来补偿已支付的养老金成本,一方面所能承受的给付能力有限,另一方面风险也较大。
此外,我国极不稳定的房价走势,一方面让保险公司很难对房产准确的估价,另外,一些老人总抱着房价会涨,现在抵押就会吃亏的想法。“除此之外,农村的房屋产权问题、抵押房产能否买到养老服务、保险公司的信誉问题等等,都是新政实施路上不容忽视的阻碍。”网络上,有关“以房养老”政策的声讨声此起彼伏。
“新政策的推广实施之路一定不会平坦,在烟台地区推行同样需谨慎冷静,且看且决定。”烟台某房地产公司副总王凯认为。
》》新闻背景
“以房养老”是我国政府为解决养老问题,应对老龄化社会的一个新举措。它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人(60周岁以上有房屋完全产权老年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这种养老方式被视为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补充。2014年6月23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于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意味着,“以房养老”政策正式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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