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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记者从烟台市住建局获悉,8日-1 4 日,本年度烟台市中心区(莱山区、芝罘区)廉租房住房租赁补贴正式接受申请。与上年相比,申请“门槛”降低,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1 8 6 3 0元(含)即可申请。
据了解,此次在烟台市中心区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和个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在本年度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预登记或年度复核公示名单范围内且未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1 8 6 3 0元(包括城市低保和城市低保边缘家庭) ;在两年内未获得经济适用住房选购资格;申请人属未婚人员的,在登记入库时须年满2 5周岁。
值得注意的是,“获得经济适用住房选购资格”是指申请家庭已入围经适用住房并领取了《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此外,申请条件中的收入门槛降低,由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1 0 5 0 0元(含)调整为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1 8 6 3 0元(含)。
本次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时间为8日- 1 4日( 7 天) ,符合条件的家庭如有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意向,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或其委托的社区居委会领取并填报《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
按照计划,具体入围公告拟于11月23日左右发布。
咨询电话:
市住房保障中心:6615085 6615030
芝罘区住房和建设局:6608735
莱山区住房和建设局:689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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