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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在一栋楼,为啥有的房源对外卖,有的不对外卖?不卖的为啥大部分是好房源?”2012年9月24日烟台市中心区经济适用房正式销售,本次供应1760套,分别位于芝罘区套口附近的锦绣新天地项目和莱山石家疃附近的锦绣家园项目。连日来,记者调查发现,选房者普遍质疑锦绣家园项目留着好房源不对外销售。
现场>>
部分房源不卖
引来市民抱怨
“咦,这一单元咋都不销售呢?”25日上午,一位市民在经适房销售现场指着锦绣家园A2号楼的一单元提出疑问。
记者在锦绣家园A2号楼销控表上看到,该楼分为一单元和二单元(东、西单元),其中一单元为一梯两户,二单元为一梯三户,共9层,价位从2838元/平方米至3158元/平方米不等。该楼只有二单元的西打头和中间户型在售,二单元东户型和一单元都不在本次销售之列。
“看,这栋楼空着不卖的房子都是南北通透的,一单元还是一梯两户的”、“都在同一栋楼,为啥有的卖有的不卖”、“好房源为啥都留着”……现场不少市民纳闷。
调查>>
不对外卖的
大部分是优质房源
记者了解到,本次锦绣家园提供1430套经适房,房源分属于30多栋楼。
30多栋楼中,A2号楼和B2号楼有两个单元(东、西单元),东单元为一梯两户,均不对外销售;西单元为一梯三户,只销售西侧的两个户型,南北通透户型不对外销售。
B3号楼为一梯三户,其中有两种南北通透户型:一卧室在南、客厅和另一卧室在北的,对外销售;另一种两个卧室均朝南的,不对外销售。
B15号楼为一梯四户,其中东西打头、南北通透户型也不对外销售。C2号楼为一梯七户,其中一种纯南向、一室一厅房源不对外销售。
记者调查发现,30多栋楼几乎每栋楼都出现“有的房源对外销售,有的不对外销售”的情况,而且大部分不对外销售的房源都算得上一栋楼中的优质房源。
工作人员>>
因为面积超标
留下的房源不能卖
针对上述情况,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解释,那些房源并不是有意留下来的,而是因为面积超标,不能作为经适房对外卖。本次锦绣家园提供的房源建筑面积都在88平方米以下,按照相关规定,建筑面积不能超过90平方米。然而经适房在建设过程中,因为多种原因一栋楼里难免会出现面积超标的情况,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这些面积超标的房源不能作为经适房对外卖。
不对外卖的房源将来做什么用?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知情人士透露,将来可能作为政府重点工程的拆迁安置房。
□延伸调查 对外卖的绝大部分房源面积超标
国家到地方都曾出台规定,限制经适房面积。然而记者调查发现,本次锦绣家园项目提供的绝大部分经适房房源面积超标。
2007年12月1日,7部门联合发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生活水平、住房状况、家庭结构和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和各种套型的比例,并严格管理。
2009年9月29日,烟台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烟台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并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属多层住宅的,单套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属小高层、高层住宅的,单套建筑面积可分别上浮15%和20%。 锦绣家园项目属于小高层,根据办法规定,本次锦绣家园项目提供的经适房单套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69平方米左右。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本次锦绣家园项目提供的经适房房源面积在60-88平方米之间,其中70-88平方米的房源有1296套,占了绝大部分。本报记者 李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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