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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住房保障部门获悉,烟台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家庭名单今日公布,入选的1224户家庭名单将在烟台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www.ytjs.gov.cn)和芝罘、莱山两区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和区住房保障部门、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2011年度市中心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受理租赁补贴申请1225户,经审核录入等程序,并按照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应保尽保”的原则,确定1224户申请家庭为发放对象,发放名单可登陆烟台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www.ytjs.gov.cn)查询,也可到芝罘、莱山两区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和区住房保障部门、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公示栏查询。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 6615085、6615030。
目前,烟台租赁补贴发放范围已由城市低保家庭扩大到人均年收入10500元之下的低收入家庭(含城市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并对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实行“应保尽保”。这1921户家庭均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只要他们提出申请,就可以获得廉租房租赁补贴,没有打分、排序,只有补贴标准额度的不同。
市中心区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标准分为三类:按实际保障面积计算,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保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12元;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10元;其他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5元。保障面积的标准,按家庭成员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与15平方米的差额之和确定,每户家庭可享受的实际保障面积最高不超过50平方米。可以说,每户家庭每月最多可享有廉租房租赁额度为:50*12=600(元)。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一户家庭3口人,住房30平方米,由民政部门认定为城市低保家庭,在本批次1921户家庭名单中。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0平方米,与15平方米相差5平方米,这就是可享受的保障面积。因为是低保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12元,即每人每月可拿到60元,一家人总共可拿到180元。
据介绍,从12月上旬起,由两区住房保障部门组织与发放家庭签订《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协议》,同时市住房保障部门将补贴发放明细报财政部门审批后列入预算。之后,市住房保障中心将为每户家庭开设相应的银行储蓄存折作为发放租赁补贴帐户,并按规定的额度逐月发放赁补贴,用于该家庭解决和改善居住条件。
据悉,所有补贴年底前能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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