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微信
“3年前,因为在外地做生意的丈夫有了外遇,我们离了婚。3年后,我通过朋友知道,当年,丈夫背着我,在外面买了一套房子,现在由他和现在的妻子住着。我是否有权利要求分割这套房产?”日前,芝罘区的徐女士向“生活帮”求助。
丈夫与女网友有了婚外情
40岁的徐女士,10年前与丈夫韩某通过自由恋爱走到了一起。起初,两人都在芝罘区上班,韩某在一家企业工作。一心想自己创一番事业的丈夫辞职了,跟一个朋友到了外地做生意。起初,生意不景气,经过几年打拼,丈夫的生意慢慢好转,现在生意红火。
一个人长年在外感到寂寞,韩某经常上网,并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女子,两人聊得很投机,这个女子家是当地的,与徐女士同岁,离异,带一个孩子。有了经济条件的韩某经常关照她,渐渐地两人走到了一起。
自从韩某有了外遇后,经常借口出差,很少回家了。起初,徐女士认为丈夫真的很忙,尽管心中对丈夫长年不回家有些看法,但想想他一个人在外地打拼也不容易,因此,她也就没有放在心上。
后来,徐女士见丈夫一直没有时间回家,她决定带孩子去看丈夫。她趁孩子放假,就带上孩子启程了。徐女士事先没有告诉丈夫,想给丈夫一个惊喜。等她和孩子赶到丈夫公司门口时,已经到了中午下班时间。还没等她和孩子走进公司,就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韩某被一个与她年龄差不多的女人挽着胳膊走出公司,旁边路过的员工遇上了,称呼那个女人嫂子,看上去,员工分明是把她的丈夫与那个女人当成两口子。丈夫没有看见徐女士和孩子,就与那个女人一起上了车离开了。
3年后才知前夫隐瞒了一套房产
徐女士站在那愣了半天,她回过神问门卫人员:“刚才那人是谁?”员工说是“老板娘”。听了这句话,徐女士明白了。她立即给丈夫打电话,问他在哪儿,并不知道妻子已经来到公司的韩某继续谎称自己在外地出差。
面对丈夫的谎言,徐女士冷静地说:“你不用再撒谎了,我就在你公司里,刚才也看到你下班了,咱们谈谈吧。”
谈到离婚,韩某不同意。徐女士无法忍受丈夫多年来的背判,坚决离婚。最后,因为韩某不同意离婚,徐女士只好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婚离了,两人的共同财产也通过法院分割开了。离婚3年后,一个偶然的机会,徐女士得知,就在她向韩某提出离婚的时候,韩某从公司里拿出钱,买了一套房子。而徐女士根本就不知道。离婚的时候,韩某也没有说还有这么一套房产。
徐女士很生气,随即向韩某质问此事,韩某承认有这套房子,并说,当初买此房,他是做了两手打算:“如果你不跟我离婚,我就打算把你和孩子接过来,一家三口在这儿过。如果你执意离婚,我就留着跟她(指外遇那女人)一起住。”末了,前夫又说:“现在,说这些已经没有用了,咱俩已经离婚了,现在不是夫妻关系了,财产已经在离婚时处理完了,现在追究那套房子已经晚了,都已经过去3年了,也超过诉讼时效了。”
“他背判了我那么多年,又隐藏了财产,愧对我和孩子。我想问一下,这套房产,我是否有权利要求分割?另外,他说已经过时效了,有道理吗?”徐女士问。
律师:可以要求法院再次分割
针对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了财产,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张娟律师说,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还规定,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因此,徐女士现在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且不过诉讼时效。
姓名: | 手机号: *必填 | 看房路线: |
版权所有 © 2009 烟台龙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服务声明 (鲁ICP备05034347号) 地址:烟台市北马路三水商务大厦1815室 电话:0535-6666806 全景统计
网站合作伙伴:烟台装饰协会 山东房地产网 莱山房产交易中心 网站法律顾问:山东百灵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