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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下午,家住烟台新世界花园的刘女士拨打96110称,自己因为将车停在小区的人行道上,却被物业锁了车。双方因此争执了两个多小时,最终刘女士拨打110报警,在派出所民警协调下,物业才将车锁卸下。物业方面称,这么做是为了规范小区停车,而律师认为,物业的这种行为涉嫌侵权。
业主:车轮莫名被上锁
9月6日下午4点多,刘女士开车回到小区准备给快递公司发货,她购买的停车位被别的车辆给占了,只好把车停在临时停车位上,停车时无意中将车头压在人行道上,随后便让快递公司发货填单。
“这时候有个保安过来,让我挪车。”刘女士称,她当时正忙,便答复保安等她发完货,立马将车开走,可就在刘女士上楼拿货的功夫,再下楼时,却发现车轮胎上被人安上了一把锁,并贴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让刘女士到物业办公室处理。
气愤的刘女士来到物业办公室,找到保安进行理论,希望保安立即将车锁打开,并对她道歉,保安一直没有同意。
物业:业主违规停车在先
6日下午5点,记者陪同刘女士来到小区物业办公室,工作人员左先生表示,小区内车辆较多,停车位不够,业主乱停车,给居民出行和物业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他们锁车的目的是希望业主认识到自己违规停车的严重性。对于刘女士提出的解锁并道歉的要求,左先生称,要刘女士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才能解锁。
双方都不退步。期间,刘女士质问保安有何权利锁车,左先生则拿出一份购买车位时的合同书,上面写着:“车辆不允许占用别人车位和妨碍其他车辆通行,只能将车停放在临时停车位上,并服从保安人员的管理,否则,保安有权进行处罚。”
最终刘女士拨打110报警。在立交桥派出所民警劝说下,物业公司才将刘女士轮胎上的车锁卸下,此时车已经被锁两个多小时了。
物业没有处罚权,锁车侵犯物权
烟台古名君律师事务所的王建辉律师认为:第一,从法律角度来讲,物业无权锁车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对违规停车的车辆上锁,是侵犯了业主的物权。第二,物业没有处罚权,只有具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才能进行处罚。第三,物业公司应提供服务,引导车辆停放。正是因为业主的车位被占,才导致业主将车停在临时停车场,因此物业也有一定责任。同时,王律师也表示,刘女士没有按照要求停车,对小区其他业主也造成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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