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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记者从烟台市住建局获悉,2011年度烟台市中心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报登记和本批次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录入、审核阶段的工作已经结束。芝罘、莱山两区共受理申报登记家庭10017户,其中申请经适房7498户。经层层审核,最终确定了申请经适房并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家庭6646户。
据了解,2011年度市中心区一次性向社会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共3017套。其中,锦绣新天地集中建设项目提供房源2691套,中正山庄联动建设项目提供房源326套,两个项目中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共计1772套,占总套数的近60%。
此次共有6646户家庭申请经适房并且符合相关条件,也就是说本批次将有半数申报家庭可以圆住房梦。住房保障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这6646户家庭是准予登记入库和申请符合经适房条件的大名单,并不是最终的入围排名。从8月31日起,住房保障部门将结合本批次经适房情况,通过综合排序的方式确定最终入围家庭名单,入围名单于9月6日向社会公布。
据介绍,2011年度市中心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为:申请家庭已在本年度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报登记工作中登记入库,并已申请低收入认定;申请人具有芝罘区或莱山区城市常住居民户口;申请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高于4320元(不含),低于18000元(含),以民政部门认定结果为准;申请家庭属于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并且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已购公房)、参加过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属未婚人员的,在登记入库时须年满25周岁。
以上所称“无房户”是指从无自有产权房屋并未承租公有房屋的家庭;“住房困难户”是指是申请家庭成员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家庭成员”是指申报人夫妇双方与同户口的未婚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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