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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办理审签的居民还真有些‘马大哈’,忘记带相关手续,办理审签多跑了冤枉路。”昨天,记者在烟台胜利区片改建项目指挥部发现,部分居民选完新房后,却因没有带齐相关手续,不得不再回家去拿,耽误了办理审签程序。
忘记带“房改大表” 办理审签多跑腿
昨天上午,家住胜利路的居民韩先生选好了新房后,到指定的审签室签协议。“你原先的房子属于房改房,办理审签需要一张‘房改大表’。”当审签人员让韩先生出具相关手续时,他愣住了,“哎呀,忘记带了,”韩先生不得不回家去取,然后再回来办理审签。审签人员告诉记者,像韩先生这样忘记带相关手续的,几乎每天都能碰到,多跑了不少的冤枉路。
审签人员介绍,住户到审签室签协议需要带齐有关证件资料,分别是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房改表、分户评估报告、旧房验收单、选房通知单原件等。需要办理燃气销户的居民,到煤气公司办理这些手续时需要带上身份证、煤气卡、交房验收单。如果居民原先的房子属于房改房等情况,可拨打相应审签室的电话,咨询需要携带的相关手续。
委托办理征收事宜 四类手续各不相同
连日来,部分受被征收人委托前来办理征收事宜的群众,到指挥部来打听需要事先履行哪些手续。为此,胜利区片改建项目指挥部一负责人介绍,被征收人委托他人办理征收事宜应履行的手续分为四类情况。
产权人健在,配偶前来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如产权人到现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可不需结婚证;子女前来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应履行当场签字手续。
产权人去世,配偶前来办理需提供户口本、其他子女的授权委托书、子女人数证明、身份证、死亡证明,如配偶不是共有人则必须其他继承人到场签字授权;子女前来办理需提供配偶户口本、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子女人数证明、死亡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由配偶及其他子女履行当场签字手续。
产权人及配偶均去世或者产权人及配偶无行为能力,子女必须亲自前来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与产权人关系证明、子女人数证明、身份证、死亡证明,所有子女现场共同履行委托手续,证明须居委会或单位出具。
产权人在外地,必须履行委托公证手续。
此外,该负责人还特别说明,房屋产权有纠纷、产权人去世后继承人意见不统一,不能选择货币补偿,只能产权调换。与产权人关系证明及子女人数证明,有单位的,由单位出具证明,无单位的由居委会出具证明。子女人数证明,如配偶健在且无法出具单位或居委会证明的,可由配偶及子女共同签字证明。死亡证明有公安部门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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