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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落地,房价告别“均价”时代。《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中不仅明确规定开发商必须执行“一房一价”,还要求中介服务机构销售二手房的明码标价参照本规定执行。
现实与理想总是有差距。5月22日上午,记者先后来到四马路、幸福中路等多处二手房中介公司,发现二手房中介公司对出售房屋的方式和往常一样,对于“一房一价”,多数中介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并不知情。即便是部分知情的人士,也纷纷认为由于缺乏细则,很难落实。
现状:二手房房源信息模糊
22日上午,在四马路的一处二手房中介公司的营业网点内,玻璃、展板、墙壁纷纷贴满了房源出售的信息。“我们只贴出了部分房源,还有几百个房源信息都在我们的电脑系统里面,客户需要什么样的房子我们就会介绍什么样的房源给客户。”网点内一名销售人员称。
前来咨询房源的市民看到,虽然信息不少,但是其描述都相当简单。“解放路附近,78平方米,精装修,68万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写明:包括基准价、浮动幅度、综合差价(楼层、朝向、环境等)、销售单价、总价等具体情况,但这些房源信息却没有一个是按照这个标准公布的。“我们不知道‘一房一价’的政策,我从业四五年了,二手房市场的房价公布形式就没有变过。”一名业内人士坦言。
随后,在幸福中路的一处二手房中介公司网点内,工作人员以房间空间等因素限制为由,表示不方便展示出所有房源。“黑板上的房源都是优质房源,他们的价格不一定是最终定价,一般都有议价空间。”这名工作人员称,“‘一房一价’政策只针对新房,与二手房无关。”
中介:房价太透明易丢失客户
二手房的房价多由房主说了算,让二手房中介公司难以定价。业内人士表示,房主想出售手中的住房,他可以在不同的二手房中介公司进行房源出售登记,给每家二手房中介公司定的房价都不同。例如,同一套住房在这一家是78万元,在另外一家则标到了80万元。“无论标多少,中介公司都不会赚这部分差价,真实的价格都捏在房主的手中。我们如果对这套房子进行明码标价,标价高的中介公司肯定没有客户,势必就吃亏了。”二手房销售人员赵磊说。
在二手房中介公司公布的二手房房源信息中,绝大多数房源的房价都有较大的议价空间。“二手房房价每天都在发生变化,如果将价格定死,房价在一个月内出现上涨,而我们按照以前的房价销售,房主就会觉得自己吃亏了。”赵磊说。他表示,如果按照“一房一价”政策,房价每次上涨都要上报有关部门,这些房主就会觉得很麻烦,房价也没有讨价还价的空间。他们会换其他中介公司或是转售为租,这种情况就对中介公司不利。“二手房价格标的太透明,容易让竞争对手抢走房源,我们则会丢失客户。”赵磊说。
调查:政策笼统难以监管
记者了解到,在《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中也提到二手房,规定“销售存量房、二手房的,应标示房源具体区域位置、土地使用起止年限、结构、户型、建筑面积、销售价格、代理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然而,按照《细则》的规定实施起来,难度不小。我市一家二手房中介公司负责人方经理表示,港城各家大型二手房中介公司手中握有的房源少则几千,多则上万,如此多的房源不可能一一公布。“二手房不同于新房,新房的价格由房地产开发商说了算,而二手房都掌握在房东手中,房东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随时调整房价,与买方讨价还价,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即便是报价与最终成交价有差价,房管部门也难以监管,《细则》中的规定难以实施。”
业内人士表示,对于房地产商销售的商品房未明码标价的,物价部门将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行动,不给开发商出具《关于×××预售商品房落实明码标价的告知书》,而开发商没有这个《告知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则不会给予企业房屋预售许可证。二手房买卖双方不需要《告知书》,所以对中介没有约束力。“一房一价”政策对二手房的规定太过笼统,难以监管庞大、复杂的二手房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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