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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一房一价”公示?烟台市物价局想出个好办法
请你来喝水,大家一起“学先进”
山东省物价局印发的《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试行)》规定,5月13日起,商品房经营者销售新建商品房的,要一次性公布全部准售房源和每套房屋价格。目前,烟台市各个开发商正在当地物价部门的指导下,紧锣密鼓地赶制商品房明码标价公示栏,近三成新建商品房的“一房一价”已上墙公示。商品房明码标价工作预计5月底全部完成,物价部门将在6月进行大检查。
18日上午,莱山区万象城销售中心会议室,物价部门召集了莱山区的39家开发商,每人面前一瓶水,开始学习制作明码标价公示栏。
“已售房源价格还要公示出来吗?今年和去年的价格相差很大,这样会引起一些业主不满。”
“我们只剩下一套房了,也要公示出来吗?”
“你看我做的样本,有没有什么问题?”
现场,开发商们七嘴八舌地提问着。
“来,到这边来看看样本,大家回去照着这个样本制作就行。”回答完开发商们的疑问,烟台市物价局基层科科长张士林又带领大家来到万象城销售大厅,参观明码标价制作样本。
在销售大厅最醒目的墙上,挂着《商品房明码标价公示栏》、《商品房明码标价书》和《商品房销售价格表》,在已售的房源上,也都标上了红色的圆形记号。
有的开发商开始拿出手机,或拍照或录像。一位开发商说:“我们已经制作了一部分,拍下他们的,回去再规范补充一下。”
据张士林介绍,从5月1日开始,烟台市就开始布置商品房明码标价工作了。开发商新建商品房明码标价验收合格后,由物价部门出具证明,才可去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办理楼盘预售许可证。目前已有近三成新建商品房通过验收,“一房一价”公示栏也已上墙。
物价部门6月开始大检查“顶风作案”最高可罚50万
张士林说,在商品房明码标价的执行上,他们主要遇到两个难题。一是有些开发商缺乏执行力;二是开发商多,他们人手不够。为此,物价部门决定从莱山区开始,率先召集这里的开发商学习制作商品房明码标价公示栏。“有了统一的样本,规定好完成时间,这样比较节省时间,不必每家每户都去指导检查了。”
5月底,所有开发商都要把“一房一价”上墙公示。物价部门将在6月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只要开发商没把“一房一价”上墙公示,每套将处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最高可处以50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还要责令停业整顿,或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业内观点:想抑制房价需另想办法
根据山东省的实施细则,商品房明码标价能解决诸多问题。
具体说来,一是有利于抑制部分开发商盲目加价、故意制造楼盘热销假象等违法行为;二是有利于抑制开发商故意分次供应房源,人为造成房源紧张的违法行为;三是有利于禁止在预售证有效期内涨价;四是可以维护消费者权利。
那么,商品房明码标价真能达到这样的效果吗?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商品房明码标价只能规范市场价格,对抑制房价作用不大。要挤走房产泡沫,根本上是要对地价加强管制。
也有开发商认为,明码标价如果执行到位,将加速房地产商的重新洗牌,那些经常暗箱操作的小开发商将被挤出市场。
烟台市物价部门一位人士认为,房地产的价格是市场定价项目,商品房明码标价也只能起到规范市场的作用,难以抑制房价。这位人士称,我国正在研究针对商品房的反暴利办法,有望年底出台。届时,将由中介机构预算房价,控制开发商的利润,此举有望有效抑制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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