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微信
小钟是一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他在烟大附近的小区内买了一套住宅,打算把房子改造成商用办公间,他告诉记者,“这里地段不错,价格也公道,作为办公点接待客户相当便利。”
住宅可以随意变商铺吗?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凡属住宅改商用的,必须先由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盖章签字,证明经过了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否则将不发营业执照。
“住改商”现象很常见
在三马路沿线小区,“住改商”现象很常见。记者在临近解放路的一个小区里看到,道路两旁店铺林立,都开在住宅楼里。在该小区一栋居民楼里记者看到,一楼有一家学前班,二楼被一家快递公司租用了,整栋楼的楼道里贴满了各种各样的广告。
而在附近临街楼房,不少住户的窗玻璃上都贴着广告,“快递”、“美容”、“钢琴培训”……一位李姓的小区居民反映,该小区内有20多家商户,这些商户多位于居民楼的一楼,许多商户还在窗外安装了广告牌和霓虹灯。
记者发现,不仅是这个小区,几乎所有临近主干道的小区都存在“住改商”现象。而且,越是处于繁华地段的小区,住宅变成商业用房的现象就越多。在市府街沿线,居民范先生说,“这条街沿线的一二楼,基本都改成了商业用户,饭馆、美容、足疗店比比皆是。”
住宅比商铺便宜得多
为什么这些商户喜欢进入小区搞经营?记者调查发现,房租相对便宜是主因。
在莱山区的新城北街,一名利用住宅开英语学习班的女士告诉记者:“我租用的是四楼90多平方米,每月租金1500多元。现在同样大的商铺租金,稍差一点的也要两三千元。”
在市府街的一处住宅内,开了一家电脑维修店的小夏,也因租金的原因搞了“住改商”。他算的帐更为精明,“现在租住的房,月租金1800元,其中有一间作为卧室,其他两间为办公场所。工作环境安静,还方便做饭。同样大小的门面房,没有5000元根本拿不下来,且除房租外,吃饭、居住等还要另花钱。还是租住宅楼划算!”
干扰居民会被“叫停”
记者了解到,“住改商”存在不少问题。“在小区内开公司做生意的有10多家,每天都能看到陌生人、陌生车辆进进出出,都快成大杂院了,环境差,噪声也大。”昨天,福莱花苑的居民刘先生表达了对“住改商”的反感。
对此,法律界人士也有说法。烟台中亚顺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希扬表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应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还应当经过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工商部门负责人表示,尽管政策对就业困难群体放宽了条件,但住宅改商用有个大前提,即首先是要征得业主同意,营业后若对居民生活造成了干扰,一样也会被“叫停”。
姓名: | 手机号: *必填 | 看房路线: |
版权所有 © 2009 烟台龙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服务声明 (鲁ICP备05034347号) 地址:烟台市北马路三水商务大厦1815室 电话:0535-6666806 全景统计
网站合作伙伴:烟台装饰协会 山东房地产网 莱山房产交易中心 网站法律顾问:山东百灵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