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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有关领导人的密集表态以及相关迹象表明,2012年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已是"板上钉钉"之事。但制定出怎样的一部条例,才能承载保护农民权益重任,强化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值得期待
“深化农村改革。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制定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做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这句话时,语气加重,台下的代表们掌声热烈。
中央有关领导人的密集表态以及相关迹象表明,2012年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已是“板上钉钉”之事。
这个可期待的事实,令法学界和实务界人士都很振奋,也引发了今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们的关注和热议。
可以说,这部尚在酝酿中的条例,已牵动了亿万中国人的心。一部条例,缘何如此牵动人心?我们又该制定怎样的一部条例,才能承载如此多的希望?
中央密集表态委员关注
制定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是中央政府2012年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最早将此事提上日程的是2月2日发布的中央1号文件。
随后的2月15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将制定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列为今年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
巧合的是,同一天,首位专职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调任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
观察人士分析认为,因为甘藏春长期在国土资源部门任职,并负责土地政策法规工作,如果由他来分管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起草工作,也是顺理成章的。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是2012年的主要任务之一。
中央有关领导人的密集表态以及相关迹象表明,2012年制定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已是势在必行。
“农村集体土地上,当前最大的问题是逼农民上楼、侵犯农民权益而引起的社会矛盾。农民守着金饭碗,却要要饭。”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在谈及农民“被上楼”、“被征地”的现实时,颇显无奈。
连任三届政协委员的他,因为每年“两会”必提土地改革,而被媒体称为“土地委员”。他在今年拟提交的10个提案中,6个涉及土地和城市化问题,其中4个直指土地制度改革。
蔡继明介绍,目前我国被征用土地收益的分配格局大致是,地方政府占20%至30%,企业占40%至50%,村级组织占25%至30%,农民仅占5%至10%。
“农民失去了土地,既没有得到就业安置,也没有得到社会保障,导致群众不断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给社会稳定埋下了隐患。”蔡继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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