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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汪利娜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几年前对于一些地方探索的做法,条例就准备修改予以确认。“但相关部门办事从来都是拖拖拉拉,到现在还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她感慨地说。
于1999年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2002年时进行过第一次修订;此后住建部于2011年再次启动了对条例的修改工作,而且两次提出在当年度完成草案稿的修订,最近一次提出要争取在2013年6月前完成并上报国务院法制办,但至今仍没有出台。
钟茂初对法治周末记者分析称,他猜测条例的修改两年未按计划实现的原因可能是各种利益矛盾尚未协调到位。
他说,这可能包括公积金制度是退出还是继续维持,这一终极目标尚未定夺。而且如何解决公积金管理机构转化为金融机构的政策设想,与现有指定的金融机构之间的矛盾也并不容易。
“公积金管理机构,只有转化为完全的金融机构,才有可能运营其存量资金获得较高收益,以高于银行长期存款的利率水平支付缴存者收益,才能解决缴存者不愿缴存的问题、力图越早使用或支取的问题,才能维持公积金存量水平。但是,这势必减少既有金融机构的利益。”
此外,钟茂初指出,全国与地方公积金管理机构之间的矛盾可能也是待决的问题之一。全国的公积金集中起来,才有可能更有效地统筹配置使用、获得更高的收益,但是,各地自由使用资金的权力就会失去。
汪利娜在分析条例迟迟出不来的原因时则更加直接地批评说,等同于强制储蓄的公积金,只有老百姓多存钱、不用钱,相当于低息存款,机构才能从利差中获得更多他们可支配的收入。“这当中牵涉很多利益。”她说。
“可以像个人所得税一样,公开征求大家的意见。如果是闭门造车,当然怎么对自己怎么有利怎么来。”她直指。
(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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