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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整改成效
为督促地方纠正整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约谈了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向有关省级人民政府提出督察意见,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评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纠正整改工作,加大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针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国家土地总督察在北京集中约谈了陕西省渭南市、山西省运城市、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湖北省襄阳市5个地级市及黑龙江省铁力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山西省大同县、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辽宁省灯塔市、浙江省上虞市、辽宁省庄河市7个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委托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分别约谈了山西省大同市、黑龙江省伊春市、浙江省临海市、安徽省巢湖市、河南省项城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湖北省随州市、云南省师宗县和陕西省延安市9个市、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对违法用地总量在全国排名靠前的省(区)采取登门或书面通报的方式,对部分行业主管部门采取走访介绍的方式,通报违法用地情况,共商查处整改意见,推动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国土资源部、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责任的负责人启动问责。截至2011年2月20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应立案查处违法违规用地3.09万宗,依法履行职责到位3.08万宗,到位率为99.68%;收缴罚款31.47亿元,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面积1217.86万平方米,没收违法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面积7158.2万平方米,复耕土地面积2.92万亩,申请强制执行1.16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531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75人。
针对例行督察发现的问题,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向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和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出50份例行督察意见书和29份改进工作建议书,警示约谈244名有关负责人,其中地方政府负责人67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98名,政府相关组成部门负责人79名。截至2010年12月31日,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据不完全统计,有关地区已经收缴罚没款9.09亿元,追缴土地出让收入132.3亿元,追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4.97亿元,追缴耕地开垦费等有关税费8.43亿元,补发征地补偿款14.35亿元,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面积460.32万平方米,没收违法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面积876.16万平方米,复耕复绿土地3.32万亩,补充耕地4.7万亩,盘活批而未供土地5.53万亩,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13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93人,撤销违法违规文件201个,新制定完善规范性文件249个。
针对审核督察发现的问题,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向山西、上海、浙江、福建、湖北、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出整改意见书,督促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和耕地保护制度,规范建设用地审批和征地行为,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有关地区认真组织实施整改。其中青海省已立案查处违规违法用地13件,撤销违规文件2份,解除违规出让合同4份,没收违法建(构)筑物1.44万平方米,收缴罚款438.48万元,补办用地手续15件,公开通报批评2个违法严重的县区,约谈4个市(地、州)及13个县区政府负责人。
在专项督察中,针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信发铝电有限公司靖西铝工业基地违法违规用地、北京市朝阳区蟹岛种植养殖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占地、陕西省宝鸡市违法用地、广东省四会市违法占地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和别墅、海南省海口市和陵水县高尔夫球场建设中的违规违法用地、河北省万全县违规征地、湖北省襄阳市(原襄樊市)违规设立深圳工业园(襄樊)违法用地、安徽省和县碧桂园如山湖城项目违法用地、内蒙古自治区保利(包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违规建设别墅和高尔夫球场、辽宁省凤城市二龙工业园违法用地、山西省临汾和晋城市城市批次用地部分项目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北京市昌平区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土地违法和土地闲置等问题、湖南省郴州市小埠古村生态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问题,分别向广西、北京、陕西、广东、海南、河北、湖北、安徽、内蒙古、辽宁、山西、河南、湖南等13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发出14份整改意见书,督促地方人民政府查处整改。其中,12个专项督察已经按要求完成整改。
针对一些地区存在的土地违法违规突出问题,挂牌督办了云南省腾冲县国际体育健身休闲公园项目违法用地案、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一通煤化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占地建设高尔夫球场案、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出售集体土地建房案、辽宁省沈阳市蒲河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违法租用集体土地建房案、河北省赤城县两矿业公司违法占地案、河北省万全县违法征占土地建住宅案、陕西省户县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扩建工程违法占地案、河北省文安县新钢钢铁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钢厂案、江西省德安县违规开发房地产案、安徽省芜湖市长江轮船公司违法占地建造船厂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正菱鹿寨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和鹿寨金利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占地建设水泥厂案、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政府违规出让土地案、贵州省盘县人民政府违法批地案、北京市西根尚业商贸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酒店案、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违法批地案、湖北省宜昌市规划局等部门违规批准建设别墅和三峡鸿铭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案、福建省晋江市有关部门违法批准转让土地建别墅案、湖南省郴州市小埠古村生态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案、重庆市南川区中国海外集团违法占地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丝绸之路户外体育健身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案等20起典型案件。其中,13起典型案件的处理结果已向社会公开。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加快推进,经济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刚性上升,城乡统筹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与土地制度改革密切相关,土地利用和管理的任务十分艰巨。国土资源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决策,以“惠民生促进科学发展,守红线坚持数质并重”为主题,扎实推进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充分发挥土地督察和执法监察的协调联动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土地调控政策和耕地保护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全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对64个重点城市开展例行督察,开展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督察,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项督察和挂牌督办,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为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土地管理新机制,实现“十二五”战略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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