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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改善民生的制度建设中,住房保障无疑是热度极高的一个词。近年来,随着资金投入力度的持续加大,配套政策的不断完善,一个对低收入家庭住房实行保障,对中等偏下收入群众住房给予支持的住房保障体系正在形成,并惠及越来越多的住房困难群体。
对低收入家庭住房实行保障
江西九江市东部的螺狮山小区,属于九江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小区,这里三分之一的住户享受了廉租房政策。60多岁的陈三里就居住在这里,她告诉记者:“每月只用付27元租金,就住上这么好的房子啦。”
陈三里一家居住条件的改善得益于我国近年来大力推进的廉租房建设。作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手段,廉租房建设自2007年起经历了跨越式发展。
2007年8月,国务院对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做出了全面部署后,全国所有城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地级以上城市对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低保家庭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
原建设部等九部委发布了新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明确将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体系;财政部公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也提出从八方面确保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难,靠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
随后,《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出台,提出争取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747万户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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