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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下午,大智慧通讯社从接近国土部人士处独家获悉,国土部相关部门就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城市展开调研,在相关调研报告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如何推进。
该人士透露,今年5、6月份间,国土部相关部门集中对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城市展开调研,该人士也参与了相关调研。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内容主要包括,缩小征地范围、征转分离、安置补偿标准制定等。
大智慧通讯社获得的关于“缩小征地范围”改革情况的最新调研报告披露,2010年6月,天津、沈阳、武汉、长沙、重庆和成都6城市启动试点工作,国土资源部对试点工作设置了条件,要求各地在界定公益性非公益性建设用地、集体土地流转、收益分配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
“缩小征地范围”就是在城市规划区以外的非公益性建设用地,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可以采用只转不征的方式获得土地。试点城市通过积极探索集体土地出租、出让等流转方式,拓宽了建设项目用地途径;在项目类型上各地主要选择除商品住宅外的旅游娱乐、商业服务、工业仓储等非公益性用地开展改革试点;并且通过创新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提高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公开资料显示,国土资源部早在2001年就启动了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南京市和苏州市等5省(市)9市的征地制度改革试点。2010年,国土资源部启动新一轮征地制度改革,天津、唐山等11个城市纳入试点。
据法制日报11月26日报道,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在广东东莞召开全国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要求,继续深入征地制度改革研究,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并与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相协调。同时要更加突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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