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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中国财政政策报告》昨日发布,提出应及时推广沪渝经验,对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用房超过40平方米部分,无论住房为何种产权性质,均应按评估价格征收税率较高的保有环节房产税,且新增商品房和现有存量房均纳入征税范围。
针对“人均超40平方米部分征房产税”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财经学院学部委员会主席朱青教授在会上表示,关于“40平米”的问题,报告不是说明年就按照这个方案征,这个方案是按照增量。报告已经说了循序渐进,近期维持现有情况不变,中长期来看从城市扩展到农村,并不是说超过40平方米就要征税,因为大的前提是循序渐进。
朱青强调,“这个不要误报,会引起社会的震动,对社会稳定不利,因为我们并没有想明天就要对40平方米以上征,说白了就是上海模式,上海模式征税标准是60平方米,它是提供这样一个参考。”朱青称,报告提出征房产税要循序渐进,这是符合客观事实的。但学界还应该加强对房产税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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