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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银资本新规二套房贷风险权重降至45%,与首套房一致
随着商业银行资本新规试行稿出炉,监管层悄然透露出为商业银行“松绑”房地产、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控的意图。
早报记者昨日获悉,6日向国务院常务会议汇报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试行稿)删掉了2011年8月征求意见稿中对二套房贷按60%差别计算风险权重的规定,采用与首套房一致的45%计算风险权重,此外还统一调降了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权重。
所谓风险权重,举例说,银行放了一笔1万元的贷款,如果风险权重为100%,即银行需要为这笔贷款预留1万元,以作为其损失准备。也就是说,风险权重越低,银行需要为此预留的资本金就越少。
多位银行业内人士昨日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上述调整让银行为房贷、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预留的资金减少,说明监管层对这两个最受关注的业务风险监管力度有所放松,同时,由于减少了资金占用成本,或将导致房贷、地方融资平台相关的业务在规模上适当放松。
不过,对于监管层放松背后的具体用意,目前业内看法不一。
“鼓励银行放二套房贷”
根据早报记者见到的一份《办法》试行稿,监管层将首套、二套房贷笼统划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为45%”范畴。
而2011年8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对首套房贷和二套房贷,分别规定了45%和60%不同的风险权重计算比例,这在当时被认为将有效抑制银行发放二套房贷。
一位银行业内人士解读说,上述调整说明监管层在松绑银行二套房贷。因为上述调整令二套房贷的资本耗用降低,即降低了二套房贷的资金成本。
“对银行而言,如果首套房的价格没有优势,全部投放二套房贷也是有可能的。”某大行个金业务人士直言,银行房贷投放对于价格的敏感系数很高。
对银行而言,二套房贷的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而首套房贷的贷款利率普遍在基准利率八五折左右,在首套房贷和二套房贷的风险权重相当的前提下,商业银行必然有扩大二套房贷占比的冲动。
不过对于购房者而言,贷款购买的二套房的成本依然较高。根据监管层的要求,各家银行目前严格执行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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