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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城市销售进入当地市场前十 股东应占核心利润率上升至18.7%
于2011年,尽管面对中国房地产业波动向下的行业逆境,龙湖地产秉承“区域聚焦、多业态”的有效发展战略,积极展开销售、谨慎投资和严格现金管理,令集团出色的品牌知名度和良好的产品质量继续获得市场认同,并保持业务稳定增长。
年内,物业发展业务营业额增长60.1%至人民币233.8亿元,交付物业总建筑面积为193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额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14.9%至人民币382.7亿元。其中新区域销售贡献持续提升,2009年后进入的无锡、常州、青岛、杭州、沈阳、烟台等城市年销售额为106.4亿元,占集团销售总额的27.8%,较去年提升7个百分点。
物业发展业务的整体毛利率由去年的33.3%增长至40.3%,减除少数股东权益及投资物业评估增值的影响后,股东应占核心溢利增长74.9%至人民币45.0亿元,股东应占核心利润率从去年的17.1%上升至18.7%。物业发展业务的毛利率和股东应占核心利润率自上市以来连续三年录得增长,足证集团发展策略方向正确。
集团在多个已具有优势的区域市场继续保持领先地位,同时在新区域市场的销售表现出众,领跑当地市场。在实现销售的11个城市中,有8个名列当地市场前十位,包括重庆、成都、北京、无锡、常州、西安、杭州等,进一步验证了团队在跨区域扩张中强有力的执行能力。其中,重庆公司更连续八年位列市场第一,并获得近10%的市场份额;成都、北京公司继续保持当地商品房销售市场前三甲;新市场烟台首度亮相,即实现人民币30亿元的合同销售额,名列当地市场第一。此外,集团整体客户满意度持续保持在业内优异水平,经第三方调研,集团在行业客户忠诚度总体下降的2011年度,客户忠诚度仍较去年同期上升4个百分点至76%,名列行业前茅。同时,客户再购和推荐意愿较2010年亦有不同幅度上升。集团认为,全面了解市场的需要,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是集团在波动市况中保持平稳发展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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