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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大声 毕传国绘
层层转包毕传国绘
昧良心的事办了真后悔
半年前,我的一个亲戚承包了县城一座大楼的土建工程,承包费为300万元。亲戚告诉我,他也是从一承包商那里转包过来的,已经转包了三次才落到他手里,据说最初的承包费为1000万元。
承包了此项工程之后,由于利润太低,如果按照施工图纸施工的话,亲戚不但赚不到钱,反而还会赔进去十几万元。怎么办?亲戚有自己的一套运作模式,那就是偷工减料加上从工人身上层层剥削。他从基建方面就开始做手脚,同时还把工人的工资吆喝得非常高,甚至比其他工程队的人均工资多出将近50%,吸引了不少人,这对保证其工程进度起了重要作用。
因施工人员多,工程进度很快,6个月的工期3个月就做完了,但亲戚对工人的工资却一降再降。就这样,亲戚不但从工程承包费中赚了一笔钱,还因为工程进度快被奖励了20万元。也就是说,短短3个月,亲戚就赚了30多万元!
然而,这个“豆腐渣工程”施工完毕验收时,其质量问题被查出来了,亲戚急得抓耳挠腮。一旦事情败露,赚不到钱不说,还要赔偿业主单位50多万元的损失。为此,亲戚四处托关系,后来他打听到业主单位负责这项工程的管理人是我的大舅哥,就找到家里请我帮忙。禁不住他的死缠烂打,我只好带他去找大舅哥。他在一家星级酒店宴请大舅哥大吃了一顿,还到歌厅唱了一晚上,总计消费1万元以上,同时又送给大舅哥5万元现金。之后,此事便告一段落。因为那段基建工程只有大舅哥一个人管理,所以这些情况别人根本就不知道。
后来听大舅哥说,亲戚承包的工程又重新加固才进行其他工序的施工。如果十几层的高楼一旦因为基建出了问题,我可就成了千古罪人啊!这件事尽管已经过去大半年了,但现在一想起来,我就后悔不已。
河北平山县 萧 剑
“糊弄的都是国家规定”
仔细观察的人都会发现,现实中很多行当的办事模式分两种,一种叫规定,一种叫“都这样”。而后者的逻辑在建筑领域甚是流行,这也逐渐成为从业者心中的“潜规则”,甚至一些监管者、执法者也将此作为自己的工作“守则”。前几天我和建筑同行探讨建筑领域“陪标”事情的时候,她说:“此事对谁都没坏处,施工方都是甲方(即业主单位)内定的,糊弄的都是国家规定。如今不都这样吗?”
除了一些不好查处的事情,如挂靠、私自转包问题,由于工程款都是从中标的建筑公司走账的,所以不太好取证。但有一些事情是监管方背离原则默许的。如今年5月,我在一家招投标公司实习时,有一天跟着老板去开标,回来后,老板发现了一个“错误”,这“错误”并不是哪个员工造成的,而是程序上的错误。众所周知,一项工程建设的顺序是先招投标、再签订合同、再施工,而“潜规则”的顺序则是先施工、再签订合同、最后开标。如按正常程序,这次开标时给我们签字的一名监督人当时还没在建委招标投标办公室上班。
如此“潜规则”,颠倒的不仅是单纯的一个顺序,更是整个市场规律,致使良性发展变为恶性循环。执法机关收受好处,为不正当竞争、权钱交易埋下了伏笔。希望主管部门真正把制度规定落实好,如若不然,建筑领域的种种痼疾将毁掉建筑业。到时候,塌的不只是楼房,砸的也不只是无辜的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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