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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疑虑,你有吗?!
疑虑1:
全职太太忧 分分钟净身出户
疑虑:结婚前陈女士从事财务工作,五年前,她和一位在广州做生意有房有车的外地男子结婚后,就成了全职太太,相继生了两个女儿,但老公却有了婚外恋。现在陈女士感到进退两难,因为在做全职太太期间,除了丈夫每个月给的生活费,她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如果不离婚,她很难忍受丈夫一直持续婚外情的行为;但如果离婚,她既没有工作,房子也是婚前老公按揭所购,并不属于自己。这样一来,岂不是日后连居住都成了问题?
解读:在《婚姻法》新解释发布后,许多像陈女士这样的全职太太们顿时有了危机感,更有网友将全职太太称为“最危险的职业”,因为哪天老公变心了,房子不是你买的,没份;财产也可以说是婚前老公挣的,同样你也没份。
疑虑2:
一起供楼 房产升值我有份吗?
疑虑:在楼价飙升的时代,只要是买了房的,基本都获得升值,分分钟因此身家大涨。如果房子是婚前老公以按揭方式购买的,婚后却是由夫妻共同还贷款,那么参与还贷款的太太肯定非常关心房屋是不是共同财产?分割时自己能不能分得房屋的增值部分?
解读:如何分割婚前一方按揭房屋是离婚案件的焦点问题之一。《意见稿》明确规定,婚后参与供楼的太太不但可以分得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还可以分得这部分款项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该条规定对于夫妻双方更为公平合理,将促进夫妻双方同心协力共同为家庭作贡献。
疑虑3:
我去哪里弄供楼证据啊?
疑虑:家在番禺的小宇和丈夫是一对AA制的夫妻,两人对家庭开支有大致分工,但房贷则一直是两人共同负担。房子的首付是丈夫家出资的,房产证上也只有丈夫的名字。小宇坦言,未来或许会和丈夫制订更细化的AA制方案,各管各的收入,但她也担心,一旦未来夫妻关系有变,丈夫想独占房产的话,自己却并没有共同供楼的证据在手。
解读:所谓的“合理补偿”到底有多少?以后夫妻之间也要算明账了。这样一来,夫妻之间还能有信任可言吗?
疑虑4:
老公反悔赠与老婆“无状告”
疑虑:从事地产行业的陈小姐最近发现丈夫比以往忙了许多,总是早出晚归甚至不归家。为此双方时有冷战,丈夫更是将“离婚”二字时常挂在口边。为了提防真有“小三”入侵,陈小姐提出,丈夫手中的存款及有价证券归丈夫,但坚持要丈夫将夫妻双方名下的两套价值超过200万元的房产以赠与形式全落在自己的名下。对此,丈夫也应承了,如今正在办理过程中。
解读:《意见稿》出台对陈小姐而言仿佛当头一棒。由于房屋赠与手续还没办完,此间一旦丈夫撤销赠与且坚持离婚的话,自己就连安身落脚的房子也没有了,岂不是要净身出户?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丈母娘,依然淡定
虽说“丈母娘推高房价”被人们当做笑话,针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其实多数丈母娘并不太失落,她们心里可比年轻人有谱多了。
张妈妈:(女儿28岁,去年刚刚出嫁,房子是女婿贷款买的,双方家长各出10万元给房子装修。)“如果女儿找的对象真是个正派、有上进心的好孩子,父母不会真为了一套房子斤斤计较。毕竟婚姻里面要的是人,不是钱。”
王妈妈:(有一子一女,女婿被外派到国外工作。)“我既是婆婆又是丈母娘,现在这个规定,如果较真儿,丈母娘也不是没办法。女孩子的父母可以要求双方把婚房、车、装修等钱算出个总数,按比例分摊算了。再狠点,结婚时多要现金当彩礼,再多凑点钱给闺女买房就是了。”
微博“醒”你
微博@陆琪:从今后,哪个男人把房钥匙拍桌上,你可得小心。因为你嫁过去并不会拥有这套房子,而只是多了100万的债务。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但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从某种意义上说,离婚还能争补偿,不离婚的才最憋屈。在未来几十年,你要为这套不属于你的房子一直还贷款。——畅销书作家、编剧。
微博@汤嘉琛:【力荐】从此以后,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媳妇——《婚姻法》司法解释出来之后,这是我见过的最靠谱的解读。——知名评论员汤嘉琛
微博@谭文治:男人若能有套房,就能不断换新娘。女人若能有套房,也能不断换新郎。别忘了,房子本身还在升值!新《婚姻法》的初衷不得而知,但客观上可以激发女人自强自立,并促进房地产业的新发展。——中国(香港)姐妹影艺有限公司董事总监
微博@你就是瞎扯吧:一对男女,婚前购买100万房,男首付30万,余下70万,20年,每月还款5000。女方产后在家操持家务,男方一人还贷。婚后10年双方离异,房产增值到300万,产权归男方,男偿还女4万贷款,并酌情补偿10万。40岁人老珠黄女方带着14万现金默默离场,40岁一枝花男人坐拥豪宅满面春风。
微博@许灿荣:《婚姻法》解释三出来后,告诫所有女生,不要再想着找有房有车的男生嫁,离了婚,你什么都没有。找个没房没车的,一起首付,一起供楼,你的下半辈子才有保障。不要说我们读法律的人斤斤计较,没有安全感,我们只是说出了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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