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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撬动”社会资金?
一些地方正在积极探索资金筹集方式。贵阳市已与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达成50亿元的意向性协议。南京积极与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商谈合作,今年2月全国社保资金首单30亿元保障房贷款落户南京。
住建部和国资委都曾表示,保障房建设由社会来参与是一个长远的制度设计,需要建立一套包括资金筹措、生产建设、管理运营、退出在内的完善机制。
专家认为,要“撬动”社会资金,突破现有的制度瓶颈势在必行。七部门制订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去年6月便正式公布,但截至目前土地供应、标准制定、资金筹措等各方面细化政策出台进度不一。
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说:“必须建立完善保障房建设的法规和市场机制,确保公租房等尽管租金较低,但是社会资金一旦投入就能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
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杰表示,为鼓励社会资金进入保障房建设领域,财税方面应给予保障房参建企业税收优惠或减免;金融方面给予企业政策性长期贷款和一定的财政贴息。土地供给方面,政府可给予参建保障房的企业一定幅度的土地出让价格优惠,同时允许适当提高容积率等。
王珏林同时认为,目前我国社会资金介入保障房建设的运营模式仍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政府应当承担起主导作用,合理引导央企、国企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带头参与,率先探索可持续的开发建设模式。
陈杰说:“房地产国企不能只专注在商品房中抢‘地王’,却在保障房建设中难觅踪影。建议建立刚性的考评约束制度确保央企、国企履行保障房建设的主导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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