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图找房

地图找房

楼市资讯 烟台楼市 国内资讯 楼盘资讯 房贷理财 热点专题 地产数据
当前位置:资讯首页>国内房产 > 国内动态 > 正文

首批住宅用地使用权撞限 当地官方期待新政出台

2011-03-29 09:49:58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邢婷    分享到:
关闭

分享到微信

用手机看
扫描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热辣资讯怎能独享
动动手指分享给小伙伴吧!

  当地官方期待政策出台

  “对我们基层而言,阿里山小区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确实比较棘手。”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黄岛区国土资源分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赵彦青坦言。

  赵彦青对记者解释,当初开发区之所以对部分住宅用地作出20年、30年的期限限制,一方面是因为没有相关政策可以参照,另一方面,当时对开发区的发展程度不是很有信心,“所以就抱着先定20年、30年试试看再说的心态”。

  赵彦青回忆,2009年时,有媒体还误传黄岛区国土资源分局出台“100平米交6万元”的有偿续期方案,再加上小区居民接连不断咨询,“当时我们的压力确实很大”。

  但正是这些集中意见让黄岛区国土资源分局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该部门立即向开发区管委会和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汇报,并和房产部门一起,通过查找卷宗和入户调查等,对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

  统计结果显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自成立以来,包括阿里山小区在内的出让20年、30年使用年限的住宅出让用地共计41宗,总用地面积667.5亩,业主总数为5071户。土地使用年限为20年的共33宗,总用地面积540.7亩,业主总数为4422户,其中有一宗33.6亩土地使用权期限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涉及的业主为310户。此外,还有土地使用年限为30年和35年的出让土地8宗。

  赵彦青向记者解释,目前该小区居民办理过户并不受影响。在他看来,国家出台《物权法》细则对“自动续期”作出更权威的解读之前,政府部门确实无法给小区居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带着类似困惑,赵彦青曾和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相关领导于2009年下半年赴京请示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得到的答复是留下书面请示,回去等候消息。之后,赵彦青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得到的消息是,国土部已将相关材料转交给全国人大,目前还没有进展。

  “不知道国家会出台什么政策,但不管什么政策,都希望不要让我们这些老百姓为之前的政策失误埋单。”小区居民赵欣说。

  “坦率讲,我们希望让更多人了解这件事情,推动问题的解决。”赵彦青称。

  如何解决将具有示范意义

  “作为目前公开报道的全国首批住宅用地撞‘限’个案,它的解决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满70年后如何处置将具有示范意义。”中国建设管理与房地产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王令律师评价道。

  王令律师认为,并不能简单地以所谓历史遗留问题来看待这一个案。

  对此,南京大学住宅政策与不动产法研究中心主任金俭教授持相同观点:“无论当时住宅用地出让的年限是多少年,《物权法》明确规定的‘自动续期’并非指《物权法》颁布后购买的商品房才适用,而是针对所有的住宅用地,只要是通过出让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建造的住宅,因此不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关于此案例的解决办法,不少专家包括政府部门在内认为,有待于《物权法》细则的出台。

  2011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宗庆后提出《物权法》关于“自动续期”的规定太笼统,并未涉及广大群众关心的在续期时使用权人是否再需要支付费用这一问题。因此,他建议尽快对有关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处置办法的法律进行修订,以“到期后自动无偿续期”为原则,并对“社会公共利益”的范围作出明确界定。

  与此相对,王令律师则认为应当尊重《物权法》的立法精神,而不是机械地理解法律,“如果回顾物权法草案的讨论稿,我们不难发现,第三稿之前提到延期需‘申请’的内容,从第四稿开始就被改为‘自动续期’。而讨论稿第三稿中提到‘收费’的内容,最终定稿时也被拿掉。对此,在立法过程中,全国人大曾有相应说明。所以,无需再把当初已经经过讨论并取得统一的问题,再作为争议加以讨论。”

  “《物权法》虽并未规定住宅用地期限届满是有偿还是无偿续期,但从立法本意看,是无偿续期,否则就没必要区分住宅与非住宅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处理规定,直接按《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提前一年申请续期。申请续期的主要目的就是重新支付出让金。”金俭教授进一步解释。

  金俭教授认为,就目前而言,法律既然没有明确规定要收取费用,以及如何收取,那么首先应按法律有规定的部分执行,即先自动续期。是否交出让金待有法律具体规定后再定。

  关于续期多久的问题,在金俭教授看来,按续期的一般含义,原来是多少时间的,续期也多长,原来二十年的,现在也应续二十年。“《物权法》并没有限制续一次还是两次,也没有规定住宅一定要续到七十年。只要住宅存在一天,土地使用权就可续到住宅存在的时间,除非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征收等。在法律尚未规定收取费用前,就应按无偿执行。”

  “作为法律工作者,我认为目前居民比较尴尬的是,该案还没有进入正式的法律渠道。”王令律师认为,该小区居民提出的要求实质应是登记,如果当地职能部门不予登记,居民可通过行政复议等法律渠道,要求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并可由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请示至有权力释法的机关,以此最终保证居民充分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上世纪90年代出让土地使用权,大多是按土地用途的出让最高年限出让的,即便没按最高年限,大多尚未到期。未来十年左右,这个问题将会突出,包括其他用途的房屋如商业、旅游、工业、教育、卫生等,出让的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房屋与土地使用权的关系与处理问题。”金俭教授称。


看房团报名
姓名: 手机号: *必填 看房路线:
免责声明:本网站转载内容仅为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六区推荐楼盘 | 更多楼盘
  • 香槟小镇·状元府

    均价10000 元/㎡

  • 光明·海上海

    均价7000 元/㎡

  • 恒大御山华府

    均价12000 元/㎡

  • 龙湖·天钜

    均价20000 元/㎡

约房小蜜看房
姓名:
手机:
楼盘:



免费看房电话:134 0535 1234

新闻排行
最新推荐楼盘

香槟小镇·状元府

位置:芝罘区

均价:10000元/㎡

版权所有 © 2009 烟台龙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服务声明 (鲁ICP备05034347号) 地址:烟台市北马路三水商务大厦1815室 电话:0535-6666806 全景统计

网站合作伙伴:烟台装饰协会 山东房地产网 莱山房产交易中心 网站法律顾问:山东百灵律师事务所